2.1 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集团公****集团****公司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5. 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电梯维保服务类项目)的合同至少1个。
(1)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2)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合同发票扫描件。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体现的执行开始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金额均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须提供合同相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原件备查,未能区分为类似项目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
2.6.应答人须提供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需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