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江华县国园复查“口袋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江华****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号文,项目业主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江华县国园复查“口袋公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827.22元,资金来源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华县国园复查“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县沱江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1.百家尾游园:****广场、景观植物、生态休闲步道、园林构筑物、儿童乐园、****广场、亮化及排水工程等建设。2.阳光口袋公园与民族路游园:在原有****广场、园路、坐凳及绿化提质等。项目总投资****827.22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6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江华县国园复查“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责任缺陷期:1年,养护期1年。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内容,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6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人民政府网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修改,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 年 9月 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江华瑶****服务中心(江****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经理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县建设****办公室,电话 0746-****712。
9.其他说明:
9.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帐、承诺、银行保函。
9.2履约担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
9.3付款方式:本项目进场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10%,合同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通过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养护期到期后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支付尾款(无息)。
9.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沱江镇阳华路194-1号 地 址:**区育才路**城1015室
联 系 人:唐柳珍 联 系 人:张文娟、胡文、胡艳
联系电话:136****4513(经本人同意公开) 联系电话:153****1688(经本人同意公开)、0746-****7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