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略)(二期)变更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紫苏研发及深加工项目(二期)于2023-08-25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做出第一次变更。
施工标段: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规定“①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略)市〔(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略)办市函〔(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略)有效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①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略)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2022年10月28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1)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项目业绩中规定“投标单位近3年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的项目((略)至今)(政府投资的项目需提供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非政府投资的项目需提供监理合同)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
现变更为:投标单位近3年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的项目((略)至今)(政府投资的项目需提供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非政府投资的项目需提供监理合同)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
(2)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财务状况中规定“近三年(指2019(略))的各种财务报表(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齐全的,每提供一年得1分,最多得3分。”
现变更为: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或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审计报告,齐全得3分(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略),齐全即得满分)。
其他内容不变。
相关资料上(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
本变更及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变更澄清补遗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org.cn),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承担。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