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上湖生态功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上湖生态功能提升项目(一期)(项目****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专题会议纪要〔2023〕23 号、常务会议纪要(第 32 次)(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等上级补助**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上湖生态功能提升项目(一期);
2.2工程建设地点:**市**县(**县东北部**河流域);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范围为**河流域积善段河滨路,长度约1600米,绿化改造面积约22000平方米,本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风景园林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是常上湖生态功能提升项目的一期,以绿道、绿化、服务节点建设为主要内容。招标范围为:常上湖生态功能提升项目(一期)所需设计、采购、工程施工、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①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具体设计内容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执行。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评审(或审查)确认。
②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含苗木)、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③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含工程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责任期的保修义务的履行等)。
④施工图预算编制: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配合完成各种报审、审核工作。中标人若不具备造价资格条件,须委托具备造价资格条件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
⑤其他:按相关规定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检测和协调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关键节点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通过评审(或审查)。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通过评审(或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投标限价:工程建设费用含设计费总价控制在950万元以内(为暂定合同价)。本项目执行限额设计,项目预算采用预算后审方式执行,按照风险共担原则,加强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设计内容标准及各个阶段造价的控制。设计费固定价格包干执行,不予调整;实际建****财政局审核审定的项目施工图预算价作为基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确定, 实际合同价(含设计费、实际**工程费)不得超过暂定合同价。在投标阶段,投标人须对预算价的可竞争性项目下浮率进行投报,并以此投标下浮率作为其价格分的计算依据。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
②、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和一个满足本项目施工资格要求施工单位组成;
③、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承担。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3.3.项目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应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项目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派出。)(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闽建办风景〔2018〕11号)
3.3.4.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
3.4、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 。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2凡被行政主管门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伪造资质、业绩、人员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虚假应标处理。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月30日 08:30:00至2023年9月18日 23:59:59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9月19日09: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转账)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保证金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投标保证金。
7、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1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上发布。
9、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古镛镇滨**路36号文化广电大楼8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08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152****3966
电子邮箱:****@qq.com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2873、0512-****3200、400-****-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
联系电话: 0598-****249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059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