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成兰****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向新路(大件路—**二绕)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兰****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向新路(大件路—**二绕)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局****机关名称)以广交函【2023】1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市 ;
2.2建设规模:道路里程5.91k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2/4车道,路基宽12/20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面改造、交安设施改造等。 ;
2.3 计划工期: 8个月 ;
2.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
2.5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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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0-5)年已完成不少于 1 (0-3)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但最终只能中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30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9月20日 09 时 30 分 00 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3 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交易中心(**市松花**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 。
5.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模式开评标【即: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逾期在线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公共**交易平台(**省)以及 **建设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运输局、****改革局
地 址: **市雒城街道**大道南一段94号,**市汉口路二段102号
电 话: 0838-****706、0838-****480
传 真: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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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市**路95号-115号3幢
邮 编: 618300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0838-****74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IMP写字楼1701号
邮 编: 610065
联 系 人: 邓女士
电 话: 028-****22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