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苍溪县百利坝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解放坝安置房一期2、3号楼)给排水工程采购服务(第二次)成交公告
******县百利坝棚户区(**村)改造项目-(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坝安置房一期2、3号楼)给排水工程采购服务(第二次)成交公告
**县百利坝棚户区(**村)改造项目-(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坝安置房一期2、3号楼)给排水工程采购服务(第二次)评标报告.pdf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百利坝棚户区(**村)改造项目-(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坝安置房一期2、3号楼)给排水工程采购服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办事处万****广场(**)3#写字楼21-10、21-11号
中标(成交)金额:6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县百利坝棚户区(**村)改造项目-(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坝安置房一期2、3号楼)给排水工程采购服务(第二次) | 经室外市政供水引入地下室水泵房,经水泵房加压引致楼层各户,线路中的各项设备、数量、长度等按技术核定单、施工图等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 | 验收要求: 成交单位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报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磋商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施工要求: 3.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提前备料,及时进场,并接受采购人的随工审检和抽检。 3.2本项目所需一切施工机械、辅材辅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3.3符合行业安全标准,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4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 35 天 | 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晶、王晓华、邓国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苍府办发〔2018〕73号文件规定收费计算办法为:按收费标准下浮45%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8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路
联系方式:高先生,0839-****6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广场写字楼28楼2号
联系方式:沈女士 ,180****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 180****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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