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 ****公司2023年自控厅引商入店项目于2023-08-2815: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09-0123: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刘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0****7071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39.com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 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2023年8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