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县2023年度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十八)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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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监 督 部 门(丙方):******人民政府
2023年8月
依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县2023年度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 三十八 标段中标承包人为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和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丙方)就下列项目建设工程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县2023年度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十八 标段。 工程地点:本标段所在村。 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广政字〔2023〕44号。 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含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 审定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1、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日历天。从 2023年8月8 日起,至2024年 10 月 6日止。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进场并开工。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期限内进场并开工,甲方有权****施工队伍。 3、乙方进场后,甲方安排2名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全程监督施工质量、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监督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和领导。 4、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冰冻等)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四、质量标准。 1、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参照执行以下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所规定的项目建设质量标准,并达到招标文件设计规定的质量标准。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6)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年版本)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4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JJ45-2006) 《电力工程电缆线路设计规范》(GB50217-200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乙方所拉运的用于合同工程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本合同工程,其费用将不予结算。 3、本合同约定乙方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按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扣除,质保期满(或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保金全额拨付(无利息)。如乙方所建设的项目与设计标准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有效处置,或者拒绝给予验收报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797323.15 元,(大写):¥ 柒拾玖万柒仟叁佰贰拾叁元壹角伍分 。 1、本合同工程实行中标价承包,按结算评审价格结算。工程承包中标价和评审价为含税价,税款由乙方向税务部门交纳。 2、本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税务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价之中。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标准、调增调减工程量等违规洽商等行为,一律不予认可,不予支付对应的工程价款。 3、其他。①乙方的项目班子一经中标,不得更换;②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和挂靠。如发现上述情况,一经查实,甲方除终止合同外,乙方还应承担合同价款20%的罚金;③乙方应严格组织,精密施工,确保本工程按期保质完工。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患和抑尘环保等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均自己承担;④其他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正文内容共拾壹页,缺页或涂**合同无效。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4) 专用条款。 (5)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洽商等文件)。 (6) 通用条款。(参照《**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全部义务。 九、甲方承诺。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办理相关报账手续,履行本合同所约定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8 月 8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乙方约定,本合同在丙方和相关部门监督下,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三方义务。 1、甲方合同义务: (1)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质量检测及工程测量工作,帮助乙方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及时解决乙方因施工需要的其它问题。 (2)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合同义务: (1)按照施工图纸中线路设计及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服从甲方和项目监督部门派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标准。 (3)乙方在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3、丙方合同义务: (1)负责协调项目村与乙方关系,方便乙方施工。 (2)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协助乙方办理开工及报账手续。 (3)及时解决乙方因施工需要的其他问题。 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按法律规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安全操作、科学设置警示标志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 三、开工和验收。 1、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后10日内,**乙方向项目主管部门递交开工申请,在得到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管理单位许可后,乙方才可进场施工。 2、工程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一部分第四款“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和以下验收规范执行: **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用规程》 **省《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项目工程验收采取分段式验收和竣工验收。乙方向甲方及监督管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分阶段完工报告、竣工报告,由甲方(或委托第三方)和相关监督管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 四、工程款结算。 1、工程价款结算按照国家及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之规定,实行用款制拨付。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约30%的预付款(取整至百元);乙方在完成材料进场、主体结构或达到总工程进度的80%后,经联合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约80%的进度款(取整至百元),结合实际进度(完成总工程进度90%以上)和当时文件政策,经过多方验收同意后,最高可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约90%的进度款(取整至百元)。 2、经联合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决算申请资料;经有关部门结算评审后,甲方依据结算评审结果向乙方支付(扣除质保金以外的)剩余工程款。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即约定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不低于壹年;工程验收合格、结算评审完成后,报账时暂扣质保金。质保期满(或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给予报账拨付质保金(无利息)。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报账拨付的工程款首先支付民工工资,不能因为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劳资纠纷上访以及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如果乙方因为工程款结算等经济纠纷问题与甲方、丙方无关。 五、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各方约定具备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委员会****法院)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仲裁(或诉讼结果)是终局的,双方应予服从。 六、廉政施工。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政府有关廉政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禁止任何腐败行为发生。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和监督部门不得收受贿赂、私自放宽质量要求和降低监督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得提出任何无理条件和要求。 2、乙方不得采用行贿、送礼等不正当手段逃避质量检查、试块检测、试验费用等,由此造成的一切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损失、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本合同项目工程的承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施工单位,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单方终止合同的,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本项目工程工期不得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时,扣除本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的3%作为逾期竣工违约金。 4、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照上述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三部分 附 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七份(2正5副),甲乙双方各执1份(正本),丙方、县财政局有关科室、****中心、县乡村**局财务科室、****公司各备案1份(副本)。 3、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报账拨付工程款后,除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当工程质保期满、所有款项结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部分 附 件 着重声明:“本合同内容中加黑部分,均为本项目工程**策法规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不严格履行将视为严重违约!主管部门有权利扣除违约方不低于本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的3%做为违约金,或通过法律程序处以违约方同等数额的罚金”。
(下页为本合同签字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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