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3年**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2023年**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面积2462.379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384.3858亩(具体以实际入库面积为准),回购价1.9万元/亩,预算金额合计4678.5201万元;实施旱改水项目1278.0195亩,预计新增水田面积1239.0750亩(具体以实际入库面积为准),回购价4.1万元/亩,预算金额4100万元(入库面积暂按1000亩计算)。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8月30日 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3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4日 | |||
预拟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报价(每亩投资综合收益) |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1.9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旱改水)4.1万元/亩 | |||||
项目经理 | 邓旭杰(桂245****00960;身份证号:450422********2815) | |||||
安全员 | 黄启民(桂水安C202****0176;身份证号:452402********0011) | |||||
目标任务 | 签订合同后,在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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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每亩投资综合收益) |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1.9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旱改水)4.1万元/亩 | |||||
项目经理 | 黄浩初(桂245****47462;身份证号:452731********001X) | |||||
安全员 | 黄红瑰(桂水安C201****0328;身份证号:452623********0649) | |||||
目标任务 | 签订合同后,在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金****公司 | ||||
投标报价(每亩投资综合收益) |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1.9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旱改水)4.1万元/亩 | |||||
项目经理 | 黄洁贞(桂245****42837;身份证号:450404********2424) | |||||
安全员 | 周**(桂水安C201****0234;身份证号:450923********8018) | |||||
目标任务 | 签订合同后,在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czggzy/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223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