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承包(服务)商:
(略)2023年第2次服务类紧急框架执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略)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形式为电子邮件发出),公示期3日。承包(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成交价 (万元) |
1 | 001 | 包1 | 青海海南哇让35kV输变电工程变电施工劳务分包 | 青海星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71.05 |
2 | 001 | 包2 | 青海海南哇让35kV输变电工程线路施工劳务分包 | 青海昆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略) |
3 | 001 | 包3 | 青海海南35kV恰共线#32-#38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 青海星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6.518 |
4 | 001 | 包4 | 青海海南10KV西二路飞机场专项改造项目(EPC)施工劳务分包 | 西宁华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略) |
说明:
承包(服务)商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期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承包(服务)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略)害关系的当事人。承包(服务)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采购应答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应答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略),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略)(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略)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略)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应答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略):(略)/(略)@qq.com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邮箱:0971-6076(略)@qq.com
地 址:(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