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标的物名称:****名下农产品批发零售配套设施、****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基地大棚等17项资产
三、标的情况简介:
经 纳****服务中心****政府 批准,****作为出让主体以出让方式有偿出让****名下农产品批发零售配套设施、****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基地大棚等17项资产,将资产进行市场化配置,交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及智能化改造提升。通过转让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负担,约定其在一定范围内享有本项目资产的资产并获得收益,自负盈亏。受****委托,****(以下简称出让人)以挂牌出让方式对****名下农产品批发零售配套设施、****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基地大棚等17项资产组织公开出让;意向受让人提前联系实地踏勘联系人预约时间统一踏勘;实地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155****1110;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设施已完善,目前****名下农产品批发零售配套设施、****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基地大棚等17项资产均已建设完成,且已办理相关资产产权证;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出让基本情况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本次资产出让共17栋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79643.25㎡,其中
- 对受让方资质的要求: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具备盘活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经营或管理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2、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为响应国有低效闲置资产的盘活精神,本次受让方须为国有企业,应当提供资产盘活运营规划方案,方案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产业链规划要求,否则不得参与竞拍;意向受让方只能单独参与此次出让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出让交易;
(二)受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出让出让成交价格为向出让人或其指定的单位缴纳的价款。
2、本次资产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变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3、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方须****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理主体进行市场化配置经营。
(三)其他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了解合同文本(见公告附件)相关内容,并认可合同内所有条款。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出让出让后发现资格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出让人的交易项目。
七、对资产方式的要求:
(一)出让期
出让期为长期。出让合同期内,受让方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收回的,则合同终止;
(二)出让底价
本项目底价依据“**铭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出具的“京铭仁评报字【2023】第157号”评估报告,确定为209,775,400.95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1万元人民币增价幅度;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八、交易保证金:1万元
九、标的产权证明:无
十、竞价须知: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自动成为受让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出让底价)签订受让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受让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前一位受让候选人若放弃受让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受让候选人均放弃受让权,该标的重新出让。受让候选人放弃受让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且5年内不得参与**市范围内国有资产出让项目的交易。
十一、出让方承诺:
(一)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出让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二)若最终受让人为原受让人,则原受让人受让合同价降至与其顺次递补的下一位竞价人报价相同的价格,以示原受让人的优先权。
十二、意向受让人承诺
(一)意向受让人已了解公告附件《出让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受让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出让合同》。意向受让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受让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让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受让候选人后,****交易中心网站将竞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第一受让人必须在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受让人必须在第4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第三受让人必须在第6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受让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让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受让权。
(三)合同签订地点:****,联系电话:****420719 。
(四)受让人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先将竞买金、履约保证金分别交纳至指定账户(向出让人索取),并持银行有效回执到****签订合同:
十三、报名及出让流程
(一)办理CA及网上出让事宜:
1、登****交易中心网站,意向受让人****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意向承租人电子密钥(CA****中心组织招租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竞价等事项。
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电话(传真):0857-****572(华测CA)、0857-****852(**CA)。
3、网上出让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传真):0857-****294。
(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事宜:
1、登****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08月31日17:30时至2023年09月28日16:00时;
2、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
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如下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177********000418
开户行:****公司**分行
联系电话(传真):0857-****036
保证金交纳后必须于2023年09月29日16:00前将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否则不能参加竞价(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并有充足的时间登录系统与项目进行绑定,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所有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意向受让人保证金,由出让人出具书面保证金退还意见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三)网上竞价事宜
不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00时至12:00时;
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0月07日12: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10000元。
竞价地点:****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上竞价大厅(意向受让人不用到现场)。
十四、联系方式
出让人:****
联系电话: ****420719 联 系 人:陈 工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858-****280 或155****1110 联 系 人:**君
文件预览:
****名下农产品批发零售配套设施、****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基地大棚等17项资产转让转让公告.pdf
资产转让出让文件-农产品批发零售配套设施、****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基地大棚等17项资产23.8.30.pdf
资产转让出让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