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3年**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面积2586.848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466.9065亩(具体以实际入库面积为准),回购价1.9万元/亩,预算金额;4750万元;实施旱改水项目1026.86亩,预计新增水田面积979.3355亩(具体以实际入库面积为准),回购价4.1万元/亩,预算金额4100万元,预算金额8850万元。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3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市城南新区****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 0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06日 | ||
拟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报价 | 1、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1.9万元/亩 2、土地综合整治(旱改水):4.1万元/亩 | ||||
目标任务 | 签订合同后,在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
要求企业业绩 | 无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振鸿宇****公司 | |||
投标报价 | 1、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1.9万元/亩 2、土地综合整治(旱改水):4.1万元/亩 | ||||
目标任务 | 签订合同后,在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
要求企业业绩 | 无要求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1、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1.9万元/亩 2、土地综合整治(旱改水):4.1万元/亩 | ||||
目标任务 | 签订合同后,在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
质量要求 | 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
要求企业业绩 | 无要求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223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