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多****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
大唐**多****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00,000吨
3. 交货地点:**,**,**县,大唐****煤化工
4. 交货日期:2023-09-05 至 2023-09-30
5. 运输方式:其他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结算及付款:买、卖双方约定【每10个自然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以铁路货票日期为准。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热值以千卡/千克为单位,保留至个位。单卡价保留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最终结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各项考核指标结算周期内火车运输方式和汽车运输方式分别加权平均计算,卖方必须先将按照结算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买方(火车运输方式:煤款及铁路运杂费发票必须全部开齐,汽车运输方式:煤款发票必须开齐),买方进行核对并按照核对无误的发票金额付款。****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不贴息)。2.市场煤炭竞价排序原则为:同质最低价优先;当最低价供应商申报数量不能满足竞价公告数量时,按照供应商竞价评定的排序,按照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价格,依次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如仍有缺口,可以按最低价供应商与次低价供应商报价平均值依次与各供应商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以此类推。 本次竞价总量为10万吨,每个市场煤供应商竞价数量最少为5万吨。如低于5万吨,取消竞价资格。供应商需在投标前,按照投标数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数量×2元/吨)。未缴纳的取消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签订数量,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保证金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大唐**多****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白广路支行,银行账号:955********00787999。3.除买方提出减少或终止发运量履约保证金不予扣罚外,签订合同后10日内卖方未开始到厂交付,履约保证金没收且终止合同;卖方需按照签订合同数量均衡兑现;如合同兑现率不低于90%则视为完成合同数量,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全额原路返还(不计利息);否则买方有权按照合同数量的90%与实际兑现量的差额,按2元/吨进行扣罚【扣罚金额=(合同数量*90%-合同兑现量)*2元/吨】。兑现量的统计铁路运输的以铁路货票时间为准,公路运输的以到厂日期为准。 本次竞价运输方式:铁路运输或者公路运输(铁路发运优先)。 请各中标供应商仔细核对发运数量,合同兑现量上限为已签合同量的110%(含),超过合同兑现量上限部分不予结算。 供应商参加报价并经双方确认后,无故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发运,买方有权将该供应商冻结或列入黑名单。4.供应商待合同签订后备煤发运。。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二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09-02 16:49:06
3.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依据第二次报价实际开始时间,详情请关注系统提示。
四、质量标准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200 | <3,700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2 | ≥2.5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15 | |
全水分(Mt) | % | <27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指标以约定的品种“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 价格增减额 元/(千卡/千克)*吨 | 增减基准(千卡/千克)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4200 | 当期合同价格/4200(千卡/千克) | 4200 | 结算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4200(不含)-4000(含) | 当期合同价格/4200(千卡/千克) | 4200 | 结算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4000(不含)-3900(含) | [当期合同价格/4200(千卡/千克)]×2 | 4200 | 结算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如单列发热量<3900千卡/千克,该列除按当期到厂卡单价的2倍扣罚外,该列重量和质量亦不进入同期结算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硫分指标以约定的品种“收到基全硫”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收到基全硫”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收到基全硫 (St,ar) | >2 | 0.01 | 0.2 | 2 | 结算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收到基全硫 (St,ar) | ≤2 | —— | —— | —— | 结算周期 | 不作奖罚 |
全水分指标以约定的品种“全水”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全水”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全水 (Mt) | >27 | 0.1 | 0.5 | 27 | 结算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全水 (Mt) | ≤27 | —— | —— | —— | 结算周期 | 不作奖罚 |
灰分指标以约定的品种“收到基灰分”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收到基灰分”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收到基灰分 Aar | >15 | 0.01 | 0.05 | 15 | 结算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收到基灰分 Aar | ≤15 | —— | —— | —— | 结算周期 | 不作奖罚 |
如单列收到基灰分17%(不含)-19%(含)时,以15%为增减基准,该列按价格增减额的2倍在结算总金额中进行扣罚,该列数量和质量亦计入同期结算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如单列收到基灰分>19%时,以15%为增减基准,该列按价格增减额的3倍在结算总金额中进行扣罚,该列数量和质量亦计入同期结算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质量调整价为以上各指标调价之和。
六、争议解决
****法院起诉。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多****公司
2. 联系人:张力楠
3. 联系电话:151****8907
八、备注
受****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公司 收款银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7111 税务登记号:****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市**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