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简况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略) |
标的 | **县8个废弃矿山废石经营权资产整体拍卖 | |
标的简介 | 本次拍卖共1个标的,标的为**县8个废弃矿山废石经营权,评估价值:(略) 分别为:**县**水(略)县寒口乡华良矿、 **县普乐乡黄泥塘钾长石矿、**县林邑石英矿、**县增口乡马坊采石场、**县贝溪凤古山采石场、**县增口乡高岭采石场、**县牛食水矿,8个废弃矿山矿石经营权资产整体拍卖,经营权年限为15年(自拍卖成交日起计算),详情请见《标的清单》。 | |
标的地点 | **县 | |
标的踏勘时间 | 2023(略) 联系电话: 刘总 (略) |
二、交易(略) | ||
交易条件 | 起拍价 | 叁亿零贰佰壹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略) |
意向竞买 人资格 条件 | 中华人民**国(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
相关 其他 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9月21日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支付至**市公共**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略)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叫价以不低于起拍价方能生效。 3、本次标的拍卖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本次拍卖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成交后,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拍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略)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略)。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6、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略) 7、竞拍人须于(略)4点30分至15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市公共**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369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方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本场拍卖共1个标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略)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略)15点00分 | |
保证金 退回 | 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按规定交纳成交价全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竞买(略)退款申请,市公共**交易中心财务科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三、拍卖信息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略)5点00分 **市公共**交易中心(**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369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 |
四、收费说明 |
1、受让方(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拍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全款汇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0.0596%收取。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略)郴发改价发〔(略)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场服务方 | |
组 织 方 | **县自然**局 联系电话:(略)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信立隆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 督 方 | **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略)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市场 服务 | **市公共**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 产权交易科(略)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财务科(略)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略)助进行处理。 |
**信立隆(略)
(略)
《标的清单》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矿山名称 | 资产座落 | 废弃(略)(约m3) | 废弃土石总量(约万吨) | 经营权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标的1 | **县8个废(略) | **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 | **县 | 621.04万m3 | 993.66万吨 | 15年 | 100 | 30213.6 |
**省**县寒口乡华良矿 | ||||||||
**县普乐乡黄泥塘钾长石矿 | ||||||||
**县林邑石英矿 | ||||||||
**县增口乡马坊采石场 | ||||||||
**县贝溪凤(略) | ||||||||
**县增口(略) | ||||||||
**县牛食水矿 |
文档附件: |
**县8个废弃矿山废石经营权资产整体拍卖(郴公产告字〔2023〕第230号)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