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2.2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应答人需至少提供1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发布公告日,同类项目(房屋土建维修)经验且单项金额不少于10万元(合同签署主体应与应答供应商一致,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至少一张相应发票复印件,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税务局官网查验截图)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应答产****集团有限公司或**移动禁止**期内的;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标等行为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需提供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管理部门核发)。
2.7具备安全生产****管理部分核发)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