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SN-202309QG-005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区松柏镇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区松柏镇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区松柏镇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已由神农****委员会以神发改审批〔202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区松柏**。 建设规模:①**全区智慧停车管理运营平台;②对松柏**9380个停车位统一进行智能化管理,****停车场管理系统和路内泊位智能化;接入其他社会性(商业、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完善智慧停车硬件设施;③****服务中心468㎡;④**全区智慧公交管理平台等。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区松柏镇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包含系统平台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系统调试及运营、技术培训、竣工验收后5年平台运营服务、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本项目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12 合同估算价:1970.13万元 | |||||||||||||||||||||||||||||||||||||||||
2.3其他:最高投标限价:****1312.63元,其中施工工程费****3015.96元(包含网络服务费1年、服务中心建设费、软件平台建设费、停车场硬件费、智慧公交平台系统、集成服务费),勘查设计费608296.67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信息化工程项目业绩或EPC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交均可,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不超过叁家,牵头方不限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此项目允许通信运营商参与联合体投标。如通信运营商参与联合体投标的,同一家通信运营商只允许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03日至2023年09月07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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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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