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3-4205]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工程工作区及综合配套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3-09-05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珠三角枢纽(**新)机场工程工作区及综合配套工程设计[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设计院****公司,(成)******总院****公司 | 通过 | |
2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中国华西****公司 | 通过 | |
4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大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市****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中国****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集团****公司 | 通过 | |
8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中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
10 | ******公司 | 通过 | |
11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
12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3049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管理局
- 联系电话:(0757)****9263
- 联系地址:**省**市禅**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 招标人名称:****
- 日期:2023年09月05日
- 附件:
资格审查公示--珠三角工作区.pdf
(不含专家名)资审报告-珠三角枢纽工作区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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