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对我县2023年6-8月份19个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按不低于60%的比例进行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23年6-8月份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二、检查内容:针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置以下各类不合理限制。
(一)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二)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三)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四)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五)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六)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七)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八)要求投标人****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
(九)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十)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十一)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
(十二)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
(十三)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十四)设置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三、检查结果
随机抽取了以下13个项目,其中房建市政领域项目9个,交通领域项目1个,水利领域项目3个,检查发现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
1. **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登源河河道改造提升及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2. **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县路域景观提升改造工程02标)
3. 宣****幼儿园沿街保育楼原址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4. **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X505镇溪路美丽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
5. **县产业结构提升一体化建设项目鄣山路产业园一期场平工程
6. ****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
7. **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护岸加固修复工程)EPC
8. **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系补水工程)
9. ****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监理
10. **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系补水工程)监理(二次)
11. ****体验馆及村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二期工程EPCO。(发现问题:招标文件约定运营保证金及运营履约担保金,招标人已发答疑取消相应条款。)
12. **县2023年**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临溪镇污水治理项目)
13. **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项目
我局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管方式,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请各招标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代理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水平,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保障项目顺利交易。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