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略)
项目名称 一批固定资产(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24WZ(略)-3 挂牌起始日期 (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个周期。 标的
概况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一批固定资产 详见《标的3-存货清单》 1 批 (略) 合计 (略) 存放地 **市岳麓区麓枫路40号(略)园区。 标的现状 1、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标的3-存货清单》仅作参考,交接(略)。
2、转让标的使用年限长,功能丧失,已被淘汰,无法修复,无使用价值。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 42608.37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略)(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略),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略)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略),遵守法律法规(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所列全部照片、《标的3-存货清单》仅作参考。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略),**联交所仅(略),不承(略)。
2、意向受让方应(略)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3-存货清单》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5、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略)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6、转让标的使用年限长,设备老化,已被淘汰,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7、转让(略),无法修理,无法改作它用(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
交易
条件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略) 1、意(略),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略),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交割 转让(略)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略)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略),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略))。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略)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略)(成交价的3.2%,按系(略))。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略),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略)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略)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受让(略) 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5、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方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略))。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略)((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略),请审(略)。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略)。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市岳麓区麓枫路40号(略)园区
看货联系人: (略)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 09:00:00 至 (略)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保证金缴纳银(略)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章程
6.受让决议
7.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复(国资)
8.《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受让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略),方可报名参与受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上述受让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联交所。若因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受让方承担。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21300元,截止时间(略)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意向(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略)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略)(无需受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略) 09:00:00-2023-09-13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承担) 附件下载 标的3-存货清单.pdf 联系
方式咨询联系人 刘先生 咨询电话 (略)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略)(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 **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其 他 1、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标的3-存货清单》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2、转让(略),功能丧失,已被淘汰,无法修复,无使用价值。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略)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5、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方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