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座1(略)2-1(略)9
成交金额:捌拾玖万贰仟肆佰贰拾玖元叁角伍分(892429.35元)((略),297476.45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服务范围: 主楼及前后停车场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停车场管理、清洁管理、绿化美化管理等。 服务要求: (略) 服务时间: (略) 服务标准: 按期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服务考核。 |
五、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12:(略),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略),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略),无法提供(略)
(6)质疑事项(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0564-337(略)83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