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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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427号)的精神,为择优申报我县农业“双强”项目,实现公开、公正、公平选项,现将《**省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申报指南》在文**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申报文**辖区内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基地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涉农企业、******社、家庭农场等对照通知精神,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并填写申报简表,并按时提交至****。 县农业双强专班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实地考察,择优选项,向市双强专班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9月15日,越级申报、逾期申报,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文**大峃镇伯温路4****农业农村局501室) 联系人:赵成东 电 话: 0577-****7751 ****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省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申报指南 为更好地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申报主****发展中心储备,****中心****储备库中遴选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包括项目建设方****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简表(附件4),逾期未报送则视同放弃。每个县(市、区)每类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项目申报同步通过“**直通车平台”(https://hnztc.****.cn/zld/login)进行操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基地建设项目。 1.绩效目标。围绕粮油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农艺农机协同攻关为重点,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建成一批设施装备先进、机艺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示范引领明显的农艺****基地和****基地,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质量效益水**绿色发展水平。按照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和数字化发展要求,项目建设应达到以下目标: (1)符合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和宜机化要求。基地内道路相通、排灌顺畅、安全生态,满足农机安全通行、高效作业要求。农业设施满足节能宜机的现代种植业设施、高效集约的现代畜牧业设施和生态健康的现代渔业设施要求。 (2)符合现代种养殖要求。基地设施设备先进、生产绿色高效、产品优质优价、链条延伸拓展,种养殖技术满足种植业“五园”、畜牧业“六化”、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要求。 (3)符合机械化生产要求。基地有明确的农艺农机指导专家、适宜推广的农艺农机融合技术模式、能承接科研院校或农机企业研发新产品的试验示范,至少1个以上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高于当地同类产业平均水平。基地种养规模、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等应达到《高水平****基地(****基地)建设指引》要求。 2.重点建设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地道路、沟渠等宜机化提升改造和库棚房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农机装备配置。按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作业要求,购置耕种管收、烘干、加工、饲喂等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支持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农机试验示范与应用推广。 (3)现代化农业设施建设。支持标准化种养大棚、集约化畜禽养殖、生态化水产养殖池塘、网箱(围栏)等设施建设,以及集中育苗(秧)、水肥一体化、农业补光、产地冷链、环境控制、废弃物**化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 (4)农艺农机融合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试验示范,现代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应用,信息监测、环境控制等数字化技术应用。 ****中心建设项目。 1.绩效目标。变革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和农技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四统一”“六共享”要求,高质量建设一批****服务中心。通过项目建设,应达到以下目标: (1)符合布局规划要求。以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产业,规划选址紧密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园区等空间布局。 (2)符合开展农事服务要求。用地空间和场所有保障,农机设施装备齐全,“1+X”功能区块设置合理,场所规模、基础设施、设施装备和服务能力等应满足《****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要求,****中心****服务队,承担农机应急作业服务。 (3)符合现代化经营管理要求。建立市场化运营可持续、农民得实惠的长效运行机制,形成一整套完备的运营管理制度和作业服务规范,满足农户多样化服务需求。 2.重点建设内容。按照“**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原则,围绕具备“1+X”综合农事服务能力开展项目建设。重点内容: (1)场所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农资和农机具存放场所,工厂化育苗(秧)、烘干加工、农机维修、废弃物**化利用、仓储保鲜、技术培训、数字化应用等场所,水电气、通信、给排水、仓储货运****停车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 (2)农机设施装备配置。按照服务功能设置合理配置农机设施装备,包****服务中心所需的各类设施装备、搬运工具、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定位终端等,优先支持****服务所需装备。 (3****服务所需的仪器、设施设备购置,****中心标志标识等。 (三)种业****基地建设项目。 1.绩效目标。优化种子(种苗)生产区域布局,提升生产能力,有效保障全省重要农(畜、渔)产品良种生产与供应。建设一批符合种业发展规划的特色优势农作物种质**保护圃、****基地和种业创新平台,新(改)扩建一批****基地****种场,****种场建设,****种场种质**保护功能。****基地、****基地和种业创新平台等建成后,应达到《**省种业****基地建设导则》目标要求。 (1****基地建设。农作物种质**库、种质圃、**库等应达到规定数量种质**保存能力;****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具有与保种任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承担省地方畜禽遗传**保护任务;****种场优质亲本和种苗供应能力显著提升,其中优质亲本供应能力提高20%以上,优质种苗生产能力提高30%以上,其保存亲本数量、年生产亲本和苗种能力符合《****良种场管理办法》要求。 (2****基地建设。****基地面积(数量)、制繁种能力等达到规定要求;****基地,提升标准化、机械化、设施化、绿色化和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核心种源自给率和市场竞争力;****基地,生产的苗种应具有优良的生产性能或特定的经济价值,是当地主导品种或特色优势品种,符合全省现代渔业发展需求,达到规模化批量生产,辐射带动作用强。****种场,强化良种区域试验、评价展示和示范推广功能,应用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和生产设施设备。 (3)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优势种业企业牵头,联合相关科研院校、种业企业、种业推广部门引进创制优异种质**,购置必要的育种科研仪器设备,开展突破性、进口替代品种选育,建立****基地,提高企业商业育种能力,加快实现进口依赖品种的进口替代,确保种业自主可控。已经立项且正在实施的种业创新平台项目,须提交2024年项目实施内容和目**展情况。 2.重点建设内容: (1****基地建设。农作物种质**库(圃)建设,主要包括**保护圃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设施设备购置、**收集等内容;****种场建设,主要包括标准化畜禽棚舍、孵化厅、药浴池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水电路、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围墙等辅助设施,配套饲喂系统、环境控制、生产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以及**收集、更**新技术引进;****种场建设,包括繁殖孵化、种苗培育、原种保种、尾水处理、检疫隔离等生产设施,实验室、档案室、资料标本室和仓库等管理设施建设。 (2****基地建设。****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排灌设施(含节水灌溉)、道路、农田防护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建设和种子三室、仓储与加工房、检验室、温室大棚、晒场等土建工程建设,购置种子加工(包括烘干、包衣及包装)设备,科研育种及配套新品种选育、测试及种质创新设施设备,常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及配套农机具、制繁种机械设备等;****基地,建设标准化畜禽棚舍、孵化厅、青贮窖、隔离舍、兽医室等基础设施,水电路、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围墙等辅助设施,配备自动饲喂、环境控制、性能测定、选育、疫病防控等设施设备和物联网、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以及引进种畜禽和新技术;****基地,建设种质保存隔离池、亲本培育池和引进保存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仓库、档案室、资料标本室、数字化配套等设施,购置实验仪器等设备。 (3)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内优势骨干企业牵头,首席专家挂帅,相关科研、推广、经营、种养等部门参与,聚焦市场需求,开展优势特色种业联合攻关,包括新品种选育、育种技术创新、品种测试和成果推广应用,实验仪器设备采购等。 三、资金支持 (一)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限额。 1.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农业设施投入占比超过30%,具有很强先进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项目,最高补助可提高到500万元。 2.****中心建设。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按其申报星级验收后达到三星至五星****服务中心,每个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中心每个不超过300万元。 3.种业****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每个不超过200万元;****种场、种畜禽场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二)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分配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择优确定(省级还将统一开展项目风险审核评估),在总额控制基础上,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其中主要服****服务中心项目,省级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各地可视情予以支持。保种场、****基地、区试站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省级补助比例适当放宽。 四、申报要求 各地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发挥农业“双强”专班综合协调和业务部门专业指导作用,扎实做好项目规划、立项储备、用地落实等。要按照项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和对接沟通,确保项目申报质量。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项目要明确组织领导、技术保障、绩效目标、建设内容、时间进度等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方案,涉及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的,应提前落实用地空间。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一年,特殊情况可**至两年。项目名称应统一规范(附件5),****中心项目的应明确星级目标,涉及种业****基地建设有资质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政策和业务咨询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种植,****中心,赵成东,0577-****7751; 农机,县农业综****服务中心,苏强强,0577-****7713; 畜牧,****中心,潘李秀,0577-****7732; 渔业,****中心,邢剑慧,0577-****8295。 附件1: 市、县(市、区)农业“双强”项目规划布局汇总表 (一)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基地
****中心
(三)种业****基地
注:1.建设性质填写**或扩建,迁址建设为**;2.服务能力填写服务面积(亩次)等;3.用地应描述总用地数,已落实、未落实建设用地、设施用地情况;4.建设主体未确定的可填写“待定”,建设地点可以填写乡镇;5.电子版可采用Excel表格报送。 附件2: 市、县(市、区)农业“双强”项目储备汇总表 (一)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基地
****中心
(三)种业****基地
注:1.建设性质填写**或扩建,迁址建设为**;2.服务能力填写服务面积(亩次)等;3.用地应描述总用地数,已落实、未落实建设用地、设施用地情况;4.电子版可采用Excel表格报送。 附件3: 市、县(市、区)农业“双强”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4: 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
注:1.项目类别项,只需选择对应的项目,其余内容可删除;2.详细的项目建设方案可通过**直通车上报。 附件5: 农业“双强”项目名称规范 一、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基地建设 命名格式:县(市、区)全称+名称(乡镇或主体名称等)+产业+农艺****基地,如**县菁山蔬菜农艺****基地。 二、****中心建设 (一****服务中心。 命名格式:县(市、区)全称+名称(乡镇名或主体名称等)+****中心,如钱塘****服务中心、****。通过星级评定后再加上“省级”两字。 ****服务中心。 命名格式:县(市、区)全称+名称(乡镇名或主体名称等)+****中心,如****服务中心。 三、种业****基地建设 命名格式:①****基地,县(市、区)全称+名称(地名、主体名称等)+种质名称+****基地(种质**保护圃、保种场、原种场、良种场等);②****基地,县(市、区)全称+名称(地名、主体名称等)+良种名称+****基地****基地、****基地、南繁基地、区试站),如长**和****基地;③种业创新平台,县(市、区)全称+名称(地名、主体名称等)+种业名称+创新平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