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植保无人机精准施药防治水稻主要病虫害技术推广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略)植保无人机精准施药防治水稻主要病虫害技术推广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略) 16:(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植保无(略) | ||
品目 |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略) 16:(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更正事项 | (略) |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21层15、1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供应(略).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植保无人机精准施药防治水稻主要病虫害技术推广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项目编号更正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现金缴款,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若非(略)(负责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21层15、17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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