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遴选公告
嘉兴市市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遴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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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决策部署,健全市级应急医疗物资保供体系,有效发挥(略)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嘉兴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拟遴选市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3家,现就有关事(略)。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二)仓储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具备药物在常温、低温、冷藏、防冻的贮存保管条件; (三)具备药物进销存信息的独立管理能力,具备专业仓储管理、采购、信息、物流配送服务人员及设施; (四)具备较好的药物流通能力,确保储备药(略),具备应急情况下24小时以内药物运送、48小时以内药物采购能力; (五)(略)来,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商品储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报《市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一)企业资质:(略) (二)仓储条件:提供仓库产权或租赁证明、冷藏库照片3张; (三)配送能力:提供省采购平台2022年药品(略) (四)储备经验:(略) (五)企业信誉:(略) (六)保供方案:药物保供方案及仓储管理、质量管理、调用管理等制度建设; (七)其他服务内容:(略) 三、申报方式 有意愿参与承储市级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依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将《市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于(略)8:00时前一式六份报送至嘉兴市经信局1518办公室(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四、(略) 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市经信局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评审,择优进行遴选。 (联系人:张亚男,联系电话:8368(略))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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