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0356-****137)。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运行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机关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局领导调研。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应急管理。****人大****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二)综合股(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0356-****154)。负责自然**领域发展和改革等综合业务。组织编制自然**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自然**领域综合性改革工作。****机关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开展全市自然**经济形势分析。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的重大问题调研改革,起草拟订自然**重大改革发展意见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自然**法治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自然**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清理。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工作。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自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自然**领域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自然**计量、质量技术监督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大自然**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自然**科学研究,推广科技成果,开展自然资****基地建设工作。
(三)财务股(联系人:陈明,联系电话:0356-****525)。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资金运行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全市自然**专项收入征收和各项经费、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资金。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上级部门审计对接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自然**调查测绘股(联系人:陈晓梅,联系电话:0356-****551)。负责全市自然**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自然**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自然**调查监测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全市自然**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湿地**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承担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项监测。负责遥感监测数据的提供和共享应用,**有关部门组织建设自然**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市自然**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统一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全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积极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编制实施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建设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自然**监管的测绘技术支持。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和公共服务。指导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拟订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和注册测绘师,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我市的测绘活动。
(五)自然**确权登记股(联系人:焦建明,联系电话:0356-****569)。负责全市各类自然**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各类自然**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产、湿地及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等所有自然**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辖区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市辖区内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地籍测绘工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自然**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监督管理自然**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和人员。
(六)自然**利用保护股(联系人:毕静,联系电话:0356-****561)。负责履行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所有者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保护、使用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统计,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报告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拟订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全民所有土地资产处置、划拨自然**使用权管理。监督落实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承担本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工作。****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负责全市自然**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立自然**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自然**市场监测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自然**资产有偿使用、市场化配置集体所有自然**有偿使用政策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自然**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负面清单。健全全市自然**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市场调控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市场信用体系。健全政府公示自然**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监督管理自然**评价评估中介机构和人员。拟订全市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建设用地利用评价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自然**开发利用创新示范工作。****政府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的审核工作。
(七)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人:胡**,联系电话:0356-****757)。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制定全市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有关规划实施和用地规划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制度。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景观风貌相关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管理乡域、村域增长边界的划定和乡村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市域和城镇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研究及动态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动态维护。组织开展全市**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审核并监督实施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村(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研究及规划方案审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规划行业,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规划师管理。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雕塑小品的规划管理工作。****设计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勘察设计阶段建筑设计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规划设计阶段的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联系人:王志强,联系电话:0356-****511)。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编制年度实施计划规划,拟订实施全市土地等自然**年度利用计划,并考核评估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建设项目的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制定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标准。负责协调土地征收政策与移民安置、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反馈和纠错机制。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考核。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用地新机制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股(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0356-****103)。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协助完成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评审论证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相关矿业遗迹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相关工作。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地质勘查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市油气**矿业权管理工作。参与起草油气**勘查、开采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油气**勘查、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油气**调查评价工作。管理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基础性油气**调查勘查项目。负责全市油气**矿业权市场管理。组织或参与涉及油气**的矿业权纠纷调处。协助上级自然**部门开展油气开采督察活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保护工作。
(十)耕地保护监督股(联系人:李学东,联系电话:0356-****161)。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国家下发的耕地卫片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协调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一)矿产**监督管理股(联系人:杨长江,联系电话:0356-****281)。负责全市矿产**战略、政策和规划,监督矿产**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实施全市矿产**规划,指导和审核矿产**相关专项规划。指导监督矿产**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推进矿产**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异常名录管理。负责矿产**储量管理,组织储量报告评审。负责矿业权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指导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工作。负责非油气**矿业权管理工作。制定全市非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非油气矿产**矿业权市场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业权标界、清理等工作,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国家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矿产**勘查实施方案、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论证。
(十二)行政审批股(联系人:郭云,联系电话:0356-****129)。负责执行我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行政许可职责;负责本级预审及省、自然**部审批的预审项目上报;负责乡村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负责涉及自然**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和批复;负责承接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精简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等工作。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督办工作。
(十三)执法督察股(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0356-****206)。配合国家自然**督察机构在全市开展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自然**保护、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家自然**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组织自然**领域重大问题专项督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自然**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执法队伍建设。拟订全市自然**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统筹协调信访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联系人:赵慧,联系电话:0356-****496)。****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