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9-06
****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需求第五章 三、报价要求:“(一)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内单套设施器材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单套设施器材中的部分品目器材投标,且分项单件器材报价不得高于本文件规定的分项单件器材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二)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为套数*单套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费用,包括所有税费和包装、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培训和安装交付等,以及质保期内维修维护等环节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
现修改为:“(一)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内单套设施器材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单套设施器材中的部分品目器材投标,且分项单件器材报价不得高于本文件规定的分项单件器材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二)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为套数*单套投标报价,如最终结算金额超过每包最高限价金额,则只按每包最高限价金额结算;如最终结算金额小于每包最高限价金额,则按实际金额结算。投标人报价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费用,包括所有税费和包装、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培训和安装交付等,以及质保期内维修维护等环节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
(三)供应商中标后,实际供应套数应为每包最高限价金额÷单套中标报价。套数有小数点时则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取整。”
9、2、原采购需求第五章 (二)规格参数中:
原技术参数: | ||
LED灯 | 6盏 | ★1、照**源采用LED光源SMD封装模式,灯具由单一光源面板和单一驱动一体成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灯具额定功率≥200W且≤400W,整灯光通量不小于25500Lm,光效≥125Lm/W,温度范围-40℃~+55℃,功率因数≥0.97,灯具寿命≥60000小时,提供对应的寿命曲线图,场地水平照度不低于150lux。(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色温≥5500K,显色指数 ≥80Ra;灯具具有高低温检测(-40℃~+55℃)、频闪百分比检测(频闪检测<3%)、眩光检测(眩光值≤25),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灯具的整体抗冲击能力强,提供抗冲击IK08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有效的CNAS或者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检测项目符合GB/Z 30418-2013(IK08)的抗冲击标准)。 5、提供****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报告,提供的报告应包含安全型式试验报告、蓝光危害试验报告、电磁兼容型式试验报告。 6、为满足不同照射距离的需求,同时避免眩光,具有防眩光装置,灯具最少具有3种及以上配光,提供配光曲线图。 7、灯具需经过耐久性试验和耐热试验,灯具没有开裂和变形,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提供具备CNAS或者CMA标识的潮湿实验报告。实验环境要求应达到I类、IP66、ta40℃的条件,实验时长≥48小时,灯具整体防水防尘等级应不低于IP66,灯具LED驱动模块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7。 9、整灯质保不低于8年,提供灯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10为确保产品技术质量的成熟、稳定,以上所需要的检测报告必须含所投产品灯具图片及规格尺寸,且所有检测报告取得时间必须为本次开标之日前。 |
现修改为: | ||
LED灯 | 6盏 | ★1、照**源采用LED光源SMD封装模式,单盏灯具额定功率≥200W且≤400W(灯珠数量应≥40颗,且单颗LED灯珠功率≤5W),灯具由单一光源面板和单一驱动一体成型。(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2、单盏整灯光通量不小于25500Lm,光效≥125Lm/W,色温≥5500K(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光色参数检测报告),显色指数≥80Ra,光束角介于57度-59度间,频闪百分比(%)≤0.5(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频闪检测数据检测报告) 3、灯具须经过高低温检测,检测环境温度范围-40℃~ +55℃,测试时间不小于12小时(提供具有 CNAS或CMA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灯具的整体抗冲击能力强,提供抗冲击IK08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检测项目符合GB/Z 30418-2013(IK08)的抗冲击标准)。 5、提供****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报告,提供的报告应包含安全型式试验报告、蓝光危害试验报告、电磁兼容型式试验内容。 6、为满足不同照射距离的需求,同时避免眩光,应具有防眩光装置,要求眩光指数应≤24且灯具最少具有3种及以上配光((提供配光曲线图以及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眩光值检测报告)。 7、灯具需经过耐久性试验和耐热试验,灯具没有开裂和变形,灯具寿命≥60000小时(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标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对应的寿命曲线图)。 ★8、提供具备CNAS或者CMA标识的潮湿实验报告。实验环境要求应达到I类、IP66、ta40℃的条件,实验时长≥48小时,灯具整体防水防尘等级应不低于IP66,灯具LED驱动模块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7。 9、整灯保修期不低于8年,提供灯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10为确保产品技术质量的成熟、稳定,以上所需要的检测报告必须含所投产品灯具图片及规格尺寸,且所有检测报告取得时间必须为本次开标之日前。 |
3、原采购需求第五章 五、付款方式“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付款30%,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器材安装调试完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5%,期满1年后且无相关质量问题,15天内无息支付余款(合同总额的5%)。”
现修改为:“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款的30%;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器材安装调试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5%;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如无相关质量问题,采购人在15天内无息支付余款。”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金清源
电话:0731-****5268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体育馆路36号
联系人:周贝
邮编:/
电话:0731-****5117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金清源、张爱军
邮编:410007
电话:0731-****5268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