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校区6号楼增设公共电梯项目(电梯采购)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市****中心A座11楼1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西校区6号楼增设公共电梯项目(电梯采购)
3、预算金额:贰拾万零捌佰陆拾叁元柒角陆分(¥:200863.76元 )
4、最高限价:贰拾万零捌佰陆拾叁元柒角陆分(¥:200863.76元 )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2023年03月以后),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2023年03月以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税收为季度缴纳的,应提供最近一季度的缴纳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同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a.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b.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地址:**市****中心A座11楼16号)
3.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授权代表获取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00(**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00(**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00(**时间);
4、开标地点:****开标室(地址:**市****中心A座11楼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贵****大学城栋青路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方式:0851-****7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中心A座11楼16号
联系方式:0851-****4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奇飞
电话:0851-****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