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至**高速(甬莞高速联络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至**高速(甬莞高速联络线)项目
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区、台商区、**区
项目概况:**至**高速(甬莞高速联络线)已纳入《**省综合交通立体网规划(2021-2050年)》、《**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规划》、《**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规划》,是**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至**高速(甬莞高速联络线)是**市区北向主要进出城通道。项目起点位于**区罗溪镇,与既有甬莞高速罗溪互通相接,改造罗溪互通为枢纽互通,终点位于**区**街道与刺桐北路顺接,路线总长38.516km。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洛滨北路55号后埭小区3幢楼2层
邮编:362011
联系人:黄健
电话:152****1908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市**区长辛店镇赵辛店村朱家坟188号
邮政编码:100072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39****9865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网页中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等不在征求意见之列),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发送至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