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项目****风电场项目业主为资****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 。****拟对****风电场风机及塔筒吊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由招标人指定的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风电场工程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西部,地处北纬25°57'49.92"~26°7'30.45",东经110°24'29.95"~110°33'54.39"。场区分为东西两块区域,总面积约34km2,海拔高度在920m~1610m之间。场址距**县公路里程约18km,距**市公路里程约125km。场区东部有G59呼北高速经过,南区附近有省道S301穿过,北区附近有G241国道、X584县道经过,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2 招标范围2.2.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工作范围为:
1)主机设备(含机舱、发电机控制柜等)及塔筒、轮毂、叶片各37台套的组装及吊装;
2) 风机及塔筒所有附属设备安装(其中包括塔筒内电气设备及电缆/光缆安装);塔筒门外爬梯施工;锚栓张拉工作;高强螺栓需第三方检测,严格按照最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规范塔筒吊装工序中高强螺栓复检,包括但不限于:高强螺栓的材质化学成分检测、高强螺栓连接副的抗滑移系数、抗扭系数、紧固轴力检测等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
3) 选用合适的叶片举升转运车(带后轮转向等特种设备)对叶片进行场内转运及多次转运、辅助牵引和在场内可能发生的临时堆存的装、卸车及保管;
4) 设备的卸车(主要包括风机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及附属设备的卸车)、现场保管、吊装过程中设备的保护及保管(含提前吊装两节塔筒时的防潮保护工作等),卸货吊车需根据现场情况按发包人要求提**入转运场卸货;
5) 道路施工完成后,叶片举升转运车(带后轮转向)的空车场内道路试车。在吊装施工期间,对道路、平台进行简单、必要维护;吊装完成后,对场地的清理。
6) 在转运过程中如导致叶片受损,需及时进行修复,修复后的质量须经招标人、风机厂家驻现场代表验收确认。
7) 根据场内道路条件及现场踏勘情况,编制叶片场内转运的专项运输方案,保证方案的可实施性,确保叶片及其附属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各风机平台;并针对每一个风机平台编制专项吊装方案,确保每台机组整机吊装顺利实施,重大专项施工方案须经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8)负责设备发包****风电场内**道路入口沿线杆线迁改及清障及必要的道路改造(其中北区12套叶片从八角寨下高速口转运场(坐标:****2158.90,****166.46)到北区**道路入口(坐标:****1995.30,****183.12),南区25套叶片从中锋高速口转运场(坐标:****0644.32,****969.99)到南区**道路入口(坐标:****3955.55,****346.67)),杆线迁改及清障及必要的道路改造需满足叶片转运、风机主机以及塔筒运输至各机位处,投标人投标阶段需上报详细的路改及清障方案及报价。
2.2.2 其他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及接口关系
1)机舱、轮毂、塔筒及相关附件在风机平台车板交货,叶片在转运场车板交货。
2)由投标人负责对风机基础上锚板平整度进行复测,检验其是否满足风机机组供货商的要求,并复查风机内电缆等埋管是否畅通,检验时应有发包人、监理人、风机基础施工投标人和风机机组供应商代表参加。如上锚板平整度不满足要求,电缆等埋管不畅通投标人应报告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进行处理。
3)机组安装平台的场平由其它标段负责。
4)变频柜与箱变的连接电缆(光缆)施工由其他标段负责。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 计划工期3.1 主要设备交货时间计划
a) 风力发电机机组现场交货时间计划
2023年10月10日前(首批1~4台),2024年10月前(剩余风机及附属设备)。
具体交货日期根据发包人书面通知确定。
b) 塔筒现场交货时间计划
2023年10月10日前(首批1~4台),2024年9月前(剩余塔筒及附属设备)。
具体交货日期根据发包人书面通知确定。
3.2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进度计划
要求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首批1~4台吊装完成。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风机吊装。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此节点要求和机组及塔筒等主要设备的到货情况提出机组吊装及调试、试运行和投产计划。具体进场、开工时间及节点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具有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起重设备吊装或机电安装),在近3年内具有2个风电场及以上风机、****风电场)吊装业绩。
(3) 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历。
(4)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4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投标人近****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每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时间,下同),登录****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www.****.cn/gys/),在线上传以下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 委托代理人(或单位介绍信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购买标书费汇款单。
经审核后,投标人可登录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含图纸等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电汇时请注明“××公司-××招标项目”(可简写),汇款账号如下:
户 名:****
开户行:建行**市奎塘支行
账 号:4300 1788 1610 5000 0118
5.3 潜在投标人完成供应商账号注册后,方可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未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权参加本次招标。
潜在投标人可访问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www.****.cn/gys),点击“创建新的供应商”,选择“建筑安装工程、工程服务及其他类供应商注册”进行账号注册。账号审核后应及时填写合格分包商资格申请资料。注册网站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3214,账号注册、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731-****3853/****2273。
6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的事件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现场查勘前须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联系人:****风电场:张先生(电话:136****5875)。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9月27日9:00。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起密封后,在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统一发顺丰快递)的形式提交,并确保在开标前能送达。
完整的电子版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签字(含签字及小签)、盖章后的扫描文件(PDF版)和对应内容的Word版文件,以及EXCEL版价格表。
收件地址及信息如下:
收件人:田莉,电话:186****1018
收件地址:**省**市**区香樟东路16号******五号楼102室(中南院招标室)。
投标人必须在快递外包装上以明显方式,标识出投标人名称和参加的招标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7.2 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收件人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不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承诺函》填写并签字盖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7.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www.****.cn/gys)完成分包商资格申请资料的填报。未按时提交资格申报资料造成无法定标的,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www.****.cn/gys/)和中南招标项目信息网(https://www.****.cn/ccost/)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省**市**区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1012室
联 系 人: 田莉
联系电话:186****1018
电子邮箱:****@msdi.cn
10 其它约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日内到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s://bid.****.cn)提出分包商注册申请,并尽快完成合格分包商的注册。
11 监督机构****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5487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