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15CG(略)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略)号)
二、项目名称:(略)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范围包括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包括信息维护、宣传、立案、审判、执行5个业务环节,36项服务内容进行服务外包,实现集约化管理。 服务要求:中标人需了解(略)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状况,负责组建服务团队,提供高质量的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并按约定保质保量向(略)提供服务,保证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本项目要求。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中标人服务团队人员按(略)规定进行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 |
五、(略):
张黎、束放、孟生才、洪仕政、陈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略)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单位业绩:(1)庐阳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技术服务外包;(2);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采购;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略)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略)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主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