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宗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挂牌)交易公告
- 【信息时间: 2023-09-07】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 9月21日下午14:30时,****交易中心****中心,对****一宗土地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小学旧大门外土地;位置:位于重石乡重石圩亭子下旁;权属性质:现属重石乡重石村村集体资产,****基地土地类型;占地面积:66.014平方米(已扣除后面需留公共过道1.4米宽);起拍价:2600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5万元整。
特别说明: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会议文件及说明等资料信息显示,本次拍卖标的土地原属于重石村****中心小学附属台阶,不属于主体建筑,所以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但**乡国土部门经过核查,此地块确属重石村村集体资产。
2、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转让。
3、买受人在拍得该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依法依规利用土地,如需建造住宅(建筑)必须依法办理用地及建设审批手续。
4、****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如遇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基地的,买受人应当服从。
5、拍卖成交后,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缴纳。
6、以上对标的物的说明内容仅供参考,本次竞拍标的依现状拍卖,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该宗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针对竞买后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竞买人必须亲自咨相关部门,竞买后竞得人对是否能办理产证的后果自行负责,委托方负责交付标的物并协助竞得人办理相关手续。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竞拍则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如一人报名竞拍,则采取挂牌方式按起拍价报价成交,如竞租人报价低于起拍价即视为无效报价,按流拍处理。
三、竞买人条件:
1、标的物所在地(重石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方能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2、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省公共**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3、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17:00 止;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3、联系人:188****1202 叶主任
五、竞买的相关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7:00 止;
2、竞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7:00 止;
3、拍卖时间:2023年9月21日14:30 开始。
六、报名事项:
竞买人应在2023年 9月20日17:00前办理网上报名且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参加多个标的的竞买,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优先权人如要参加竞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否则视为弃权。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所涉及标的的有关概况和标的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自行审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竞买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竞买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买过程中因自身报价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竞买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公司联系。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八、咨询电话:
****: 188****1202 叶主任
****: 林女士 152****5455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0797-****315 181****0533 赖先生
九、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竞租资料》:
**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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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