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听证规定》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局发布的《**县**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县**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地址:****政府四楼)。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张 宸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二)听证委员
戴梦迪 ****办公室主任
李家钰 ****中心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黄雷 ******所所长
周李松镇交****服务中心
(四)听证监察人
何天剑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刘 强 镇司法所所长
(五)听证记录人
徐语婕 ******所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张 萍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办主任
封玉荣 ****服务中心主任
刀 娟 ****管所负责人
洪 涛 ****中心主任
刀 贤 镇财政所负责人
何国强 **中心校校长
李思红 **卫生院院长
施 安 镇人大代表、柏林村党总支书记
周朝能 镇人大代表、文竹村党总支书记
陶仕忠 镇人大代表、文海村党总支书记
周 丽 镇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
查昌良 镇政协委员、******社
陶 健 镇政协委员、****小组
施天英 镇人大代表、****小组妇代组长
李凤梅 镇人大代表、****种植场经理
(七)听证旁听人
****设计院****公司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邀请镇宣传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