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源头区((略)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源头区((略)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已由黄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投资【2023】254号、黄发改投资【2023】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招标范围:围绕黄河源头区((略)段)干流和支流次汉索曲河与赛池康河流域开展以下3项工程: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受损和植被退化的生态缓冲带面积45.82公顷,灌木栽植1880617株。自然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生态护岸建设总长度5830.01米,其中新建生态石笼护岸5026.15米,仿木桩式护岸803.86米,新建生态谷坊30座。封禁保护工程:在各修复单元边界设立封禁防护网围栏11090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略)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略)(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9(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略)。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9(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略)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略)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略)0:00时至(略)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略)。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略)(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地址:黄南州同仁县康乐北路州政府三号楼一楼交易大厅)组织远(略)。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略)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略)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