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总报价(含税):****3325.00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终验合格)
交货地点:**卷烟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3年
驻场运维服务:1人5年
投标资格及商务评审业绩:
(1)**县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一期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2)******卷烟厂整体****园区智能化建设——智慧园区项目;
(3)******卷烟厂实施工控数字基础平台建设及卷包数采改造项目;
(4)****科研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安防监控及多媒体会议系统 (01标段)项目;
(5)******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信息基础工程;
(6)******卷烟厂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建设。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5000元
工期:24个月内
交货地点:**卷烟厂,招标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3年
驻场运维服务:2人3年
投标资格及商务评审业绩:
(1)******公司园区智慧安防与环境感知系统建设项目;
(2)****研究院****园区一期建设;
(3)******公司****中心集成建设项目。
公示期:自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司外网(http://www.****.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路399****卷烟厂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51-****91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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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