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8日 15:4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服务区及总部商务区项目(总部商务区一期)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组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15:43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25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2437.54776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6-****18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西路高铁**新区总部经济大楼五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赖先生 0796-****1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路18号**市经济发展总部大楼11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796-****186 | ||
附件: | |||
附件1 | ****.docx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服务区及总部商务区项目(总部商务区一期)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服务区及总部商务区项目(总部商务区一期)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96-****1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区**西路高铁**新区总部经济大楼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赖先生 0796-****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96-****186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路18号**市经济发展总部大楼11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西路49****广场商务办公楼20层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黎明 联系电话:****697206
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答复书内容:
贵公司2023年9月7日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的关于吉****服务区及总部商务区项目(总部商务区一期) 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政府采购质疑函,我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悉。****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技术部分评分第2条产品节能性:投标人所投多联机室外机9个规格基础模快(8HP/10HP/12HP/14HP/16HP/18HP/20HP/22HP/24HP)APF 值的平均值 5.2 的得 5 分,5.0 APF 值的平均值<5.2得3分,4.8 APF 值的平均值<5.0 得1分,其余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所投多联机 APF 值统计表(统计表中应有平均值)以及中国能效标 识网(https://www.****.cn/bzh/more.htm)下载的数据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多联机的一级能效APF 值如下表所示,根据计算,如每个单模块均为1级能效,则(8HP/10HP/12HP/14HP/16HP/18HP/20HP/22HP/24HP)APF 值的平均值=4.3。而本条款中要求如此之高的APF 值,依据是什么,APF 值5.2、5.0、4.8取值有什么依据并且很多品牌多联机APF 值都很接近,如果单纯按照平均值排名来得分显然不合理,本条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本条条款建议改为 所投多联机产品必须达到国家一级能效 。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改为:产品节能性: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在待机时电量可根据室外环境进行智能控制,机组会根据室外温度进入不同的节能模式,在各节能模式下,待机功耗均降低。满足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质疑答复:此项不作修改。各品牌常规基础模块规格从小到大有若干,且各规格模块APF值各不相同,本项目采用大部分品牌均有的常用基础模块作为APF评分项,便于统计对比各投标人所投产品APF值。经市场调研针对该项评分要求能够符合的空调品牌不少于3家。
APF值是最新国家标准指标,能反映设备全年节能性,本项目规划条件为绿色建筑2星标准,APF值均在国家一级能效以上,该评分标准符合本项目需求。
质疑事项2: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技术部分评分第3条压缩机技术:投标人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压缩机采用喷气增焓技术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该条款要求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压缩机采用喷气增焓技术,目前很多品牌多联机压缩机都采用该技术,但是并没有做相关的检测报告,该类型的检测报告均属于商业检测,不能因为某个品牌做了商业检测而设置此条款,该条款使用第三方检测报告来作为评审依据,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法律依据:以上条款明显违法了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 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改为:集控信息安全性:所投多联机产品制造商生产的多联机集控产品在智能家用电器个人信息保护项目中符合CHCT-PJ-013-2022《智能家用电器个人信息保护评价实施规则》中规定的要求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质疑答复:现修改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提供该配置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3: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技术部分评分第4条产品静音性能:投标人所投多联机风管型室内机各机型(SNJ-45FG/50FG/56FG/63FG/71FG/90FG)的中档风量对应的噪音平均值横向对比由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的得 3 分,排名第二的得 2 分,排名第三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所投多联机室内机的噪音统计表(统计表中应有平均值,平均值取两位小数)以及对应的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目前主流多联机厂家风管式室内机噪音相差无几,影响噪音的因素有很多,各厂家风管式室内机也有很多形式,各个形式的风管式室内机的参数也会有很多不同。且室内机检测属于商业检测,很多品牌均能满足要求,但是没有做相关的检测报告。不能因为某个品牌做了商业检测而设置此条款。该条款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法律依据:以上条款明显违法了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 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改为: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可靠,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具备油温实时监测、智能动态回油控制技术功能,每满足一项得1.5分,满分3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及证书备案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质疑答复: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74页 产品静音性能(3分)投标人所投多联机风管型室内机各机型(SNJ-45FG/50FG/56FG/63FG/71FG/90FG)的最大风量对应的噪音平均值横向对比由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的得3分,排名第二的得2分,排名第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所投多联机室内机最大风量对应的噪音值统计表(统计表中应有平均值,平均值取两位小数)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提供该配置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4: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技术部分评分第5条多档风量调节:投标人所投多联机室内机具备五档风量调节功能的得2分,具备四档风量调节功能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该条款要求多联机室内机具备五档风量调节功能,事实上很多多联机空调厂家均能满足该要求,且室内机检测属于商业检测,很多品牌均能满足要求,但是没有做相关的检测报告。不能因为某个品牌做了商业检测而设置此条款。该条款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法律依据:以上条款明显违法了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改为:机组便利性:所投多联机产品室外机具备掉电记忆、火警联动、一键试运行功能,全部满足的得3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正式印刷彩色产品样册和功能评价证书复印件及证书备案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疑答复:现修改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提供该配置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5: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技术部分评分第6条精确控温技术:投标人所投多联机室内机采用的电子膨胀阀能实现3000级及以上冷媒流量调节的得2分,能实现2000级及以上冷媒流量调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该条款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室内机检测属于商业检测,很多品牌均能满足要求,但是没有做相关的检测报告。不能因为某个品牌做了商业检测而设置此条款该条款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法律依据:以上条款明显违法了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 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改为:机组使用舒适性:所投多联机产品能够满足机组运行24小时,出风温度传感器实时收集出风温度,使机组的出风温度控制在理想范围内,并无冷风出风感。满足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质疑答复:现修改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提供该配置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6: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技术部分评分第7条电辅热:投标人所投多联机室内机配备电辅热得1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室内机配备电辅热是由于多联机系统制热能力不行的表现,随着技术的进步,目前大部分厂家多联机机组制热能力都有了保障,不需要配备电辅热也能够满足业主制热使用需求。且项目地点位于**省**市,气候条件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冬季严寒气候相对较少。且电辅热作为电加热元件,功耗巨大,与国家目前推行的节能减排倡议不符。且室内机配备电辅热也属于少数品牌的特点,该条款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法律依据:以上条款明显违法了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改为:所投多联机产品具有良好的抗衰减能力,能够做到高环温制冷能力零衰减、长配管制冷能力低衰减、室外机高机外静压制冷能力零衰减、低环温制热能力低衰减特性的,每满足一项得0.5分,满分2分。
评审依据: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机构颁发的证书复印件以及带证书编号的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疑答复:电辅热作为辅助制热功能,能快速提升室内温度,也利于保障极端天气制热效果。本评分项为可选项,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配置该功能,且经调研大部分厂家满足该评分项。
现修改为: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提供该配置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疑事项7: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商务部分评分第1条投标人奖项:投标人所投多联机中央空调制造商或所投多联机中央空调品牌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每个得1分;省部级科学奖的,每个得0.5分。同一项目获得两个级别奖项的,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计分,每个奖项仅计分一次。本项最高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事实依据:该条款投标人所投多联机中央空调制造商或所投多联机中央空调品牌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根据事实情况,该奖项国内空调品牌或制造商只有格力和海尔获得过该奖项,能够得分。且该条款分值正好是按照某品牌获得证书数量而设置。其他品牌和制造商均为获得此奖项。该条款是为某个品牌专门设置。严重伤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利益。强烈建议删除此条款
法律依据:以上条款明显违法了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建议改为:制造商试验能力:所投多联机产品制造商建有50HP及以上焓差试验室且焓差测试内容包括单元式空调机、多联式空调机组,焓差测试内容每含1项得1.5分,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及带证书编号的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截图须体现各项特性),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质疑答复:现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多联机中央空调制造商或所投多联机中央空调品牌获得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每个得1分;投标人所投多联机中央空调制造商或所投多联机中央空调品牌获得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省级科学技术奖,每个得0.5分。同一项目获得两个级别奖项的,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计分,每个奖项仅计分一次。本项最高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颁奖文件(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文件截图。
质疑事项8: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商务部分评分第2条业绩:公告发布之日前60个月内投标人获得的所投品牌的变频多联空调机项目供货合同,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金额合计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复印件
事实依据:该条款要求公告发布之日前60个月内投标人获得的所投品牌的变频多联空调机项目供货合同,为什么要限定所投品牌的供货合同,难道其他品牌的多联机业绩不能证明投标人的实力吗且很多供货**不是只固定做一个品牌。该条款并不能证明投标人的实力。
法律依据:以上条款明显违法了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改为:所投多联机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至项目开标当日,获得过 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工程在役跟踪检查合格证书 (证书内产品必须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获得证书数量最多的得5分,第二的得3分,第三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证书查询网站(http://gspt.****.org/#)结果查询截图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质疑答复:现修改为:公告发布之日前60个月内投标人的变频多联空调机项目供货合同,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附件:****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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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37.****68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