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青莲、红土复合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市
一、招标条件
本**县青莲、红土复合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县青莲复合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
**县青莲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青莲乡,场址中心坐标为109.****4905°E,31.****2559°N,海拔470~1270m。项目建设规模80MW,铭牌标称容量107.92496MWp,一次规划实施。
第二标段:**县红土复合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
**县红土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红土乡中部,场址中心坐标为109.085357°E,31.175277°N,海拔700m~1170m。项目建设规模50MW,铭牌标称容量67.71492MWp,一次规划实施。
110kV升压站建设规模为2×120MVA,终期建设规模为2×120MVA,已在**县石岗公平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中建设,以110kV****电站,****公司建设,最****公司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设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2.3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县青莲复合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
计划总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第二标段:**县红土复合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
计划总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适用于两个标段):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③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④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 年01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3 项5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容量的,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至少具有1 项5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且联合体设计方至少具有1 项5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 年具有光伏发电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合同或任命书或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3年(2019-2021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9日08时30分至2023年9月15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台(http://epp.****.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CA”,网址:https://esign.****.cn,服务热线:010-****5511/****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道中段信达国际A栋16层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23-****1473
电子邮件:peng_yi @ctg.****.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28-****2131
电子邮件:zheng_wanyong@ct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