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递铺镇后寨路“浅山明月居”小区精装商品房20套五年租赁权整体招租
60.000000 万元/年 |
20套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874.22平方米,详情见《房产租赁清单》 |
2023-09-08 |
2023-09-21 |
安**递铺镇后寨路“浅山明月居”小区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电话:0572-****611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未办理产权证,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相关证照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投资人请注意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精装修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是 5、【特别提醒:本次挂牌出租的标的物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物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 看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72-****611。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0.0000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1.主要用于支持人才住房项目,房屋不得用于开展经营性用途; 2.不得从事餐饮、酒店等有污染、扰民和安全隐患的活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逾期作违约处理,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即除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公司,开户行:****银行安**支行,账号:191********037321)。 3、承租方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一个月租金计算)。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后30日内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出租方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出租方的损失,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4、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租赁的成交价,出租方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及清场移交担保责任。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不含车位储藏室。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履行。 7、承租方应当维护好租赁资产的完好性,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配套设施(包括门、窗、水电设施、其他装修等)及公共设施负有保管和维修义务,如有损坏,乙方必须修复,并承担相关修缮费用。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6.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市****公司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保函或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的“我的账户”中。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项目附件 租赁合同(样稿).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572-****611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网址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安**商会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 杨先生 固定电话 0572-****611 手机 --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