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盈利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万江街道新村**路45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熙****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万江街道新村**路45号(详见附图2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1′47.842″;东经:113°40′27.6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00MACR5A6739。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541m2,建筑面积2734m2,项目主要从事固态硅胶、固态硅胶颗粒的加工生产。项目共有员工2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捏合、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消耗量。 废气:项目捏合、压片、研磨、挤出、油压成型、烘烤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3-09-11 |
| 联系人 | ****环境局万江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2877 |
| 通讯地址 | **市万江街道沿江东路46****中心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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