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万林乡大石湾村、青龙堡村、双凤村、金子村、灶王村、火石堡村、三皇村土地整理项目排查整改 / 标段施工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万林乡大石湾村、青龙堡村、双凤村、金子村、灶王村、火石堡村、三皇村土地整理项目排查整改 已由 ****规划局 以 遂自然资规函【2023】3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 / ,经 ****规划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自然资规函【2023】3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县万林乡大石湾村、青龙堡村、双凤村、金子村、灶王村、火石堡村、三皇村
项目总建设规模4520.13亩、新增耕地540.76亩(其中新增水田117.29亩)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5近五年已完成( 0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3、在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4、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网站(http://www. creditsc.****.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02.****.188/xxgx/index.aspx) 企业或注册从业人员诚信分值低于60分(含)的。
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在限制期内的。
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org/)中被列入“黑名单”。
4.1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市公共**交易网(www.****.com)。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06 日 17 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工程量清单;图纸)。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om(详见****市公共**电子化交易平台后台系统的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必须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遂****服务中心网站、 / 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22MB****624X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07MA6BLM5Q7M |
地 址: | **省**市**大道中段112号 | 地 址: | **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66****中心1栋1201 |
邮 编: | 629200 | 邮 编: | 610000 |
联 系 人: | 谢老师 | 联 系 人: | 费先生 |
电 话: | 0825-****636 | 电 话: | 028- ****3545 |
传 真: |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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