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2日已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告 | |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1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4-****206(兼传真) 通讯地址:******局****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 脱密全本 | 受理日期 | 1 | 小高山砂石加工建设项目 | **省****县**镇 | **** | **舜天****公司 | 详见附件1 | 2023年9月12日 |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送审版)
项目名称:小高山砂石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3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图 附图4 项目平面布置及分区防渗图 附图5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布点示意图 附图6 项目拟建区域现状图 附件: 附件1 项目委托书 附件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说明文件 附件3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附件4 项目执行标准确认函 附件5项目用地手续 附件6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小高山砂石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吴彦峰 | 联系方式 | 138****2885 | 建设地点 | **省****县**镇 | 地理坐标 | (101度45分35.235秒,27度27分19.656秒) |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性质 |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63.58 | 环保投资占比(%) | 21.19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 面积(m2) | 4000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 设置原则 | 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大气 |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涉及前述废气排放,不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 地表水 |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处理厂 | 本项目不涉及前述情况,不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 环境风险 |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危险物质未超过临界量,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 生态 |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 本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不涉及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不设置生态专项评价 | 海洋 |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涉及向海洋排放污染物,不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附录C。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 | 规划情况 |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工作方案》、《**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等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项目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政策文件 | 文化相关规定 | 项目实际情况 | 符合性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标(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采取紧急、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 | 符合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工作方案》 |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取缔“10+1”小企业。****政府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不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和磷化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列出清单,2016年底前,依法全部予以取缔。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促进和提高重金属、高浓度、高盐、难降解废水处理。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实施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2017年底前,所有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应完善厂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落实涉磷矿山渣场和尾矿库的防渗、防风、防洪措施,建设规范的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渗滤液收集池和应急污水处理系统,并推进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 本项目不属于“10+1”小企业和重点行业;营运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营期无废水外排 | 符合 | 《**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 …第二十五条禁止**、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 符合 |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工作方案》 | 推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落实《**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继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深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落实《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本项目不属于再生利用行业,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符合 | 《**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 4号) | 调整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优化产业布局和**配置。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 符合 | 工业企业堆场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采用封闭式库仓,不具备封闭式库仓改造条件的,应设置不低于料堆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覆盖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堆场内进行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时应喷水抑尘,遇重污染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扬尘的作业。物料装卸配备喷淋等防尘设施,转运物料尽量采取封闭式皮带输送。厂区主要运输通道实施硬化并定期冲洗或湿式清扫,堆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实施密闭或全覆盖,及时收集清理堆场外道路上撒落的物料。建设工业企业堆场数据库,并组织安装工业堆场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石厂扬尘管控 | 项目符合工业企业现场管理要求 | 符合 |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 (2)项目与《****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的符合性 表1-3****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符合性 选址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所在地,并应远离居民区 | 本项目原料为西香高速TJ5标段小高山隧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洞渣,本项目为西香高速TJ5标段砼拌合站砂石原材料代加工项目,项目距离原料产区较近,区域交通便利,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村民等敏感点分布 | 符合 | 厂址应选择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较好的地带,并应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 | 项目拟建区域所在地海拔较低,地质结构较好,未发生过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 符合 | 厂址选择宜利用荒山地、山坡地,不占或少占农田、林地,不宜动迁村庄 | 本项目厂址为旱地,不占用农田、林地,不涉及动迁村庄 | 符合 | 位于城镇周****工厂,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 项目远离城镇,不属于****工厂 | 符合 | 厂址应具有良好的外部建设条件,并应有利于外部的协作 | 项目的建设可提供一定工作岗位,有利于当地就业,可以为西香高速TJ5标段建设工程提供优质的砂石原料 | 符合 | ****工厂严禁布置在矿山爆破危险区范围内 | 项目周边无矿山开采企业 | 符合 | 综上,本项目与《****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相符。 (3)与《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符合性分析 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中提到:“发展绿色制造。机制砂石企业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线配套建设抑尘收尘、水处理和降噪等污染防治以及水土保持设施,对设备、产品采取棚化密封或其他有效覆盖措施,推进清洁生产,严控无组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对工艺废水、细粉和沉淀泥浆等加强回收再利用,鼓励利用生产过程中的伴生石粉生产绿色建材,实现近零排放。”本项目生产线配套建设抑尘、水处理和降噪等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底泥经板框压滤机处理;将设备布设在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车间,原料堆放于三面围挡+顶棚覆盖的厂房内,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符合意见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相符。 (4)与《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4项目与《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序号 | 指导意见 | 本项目情况 | 是否相符 | 1 | 推动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 | 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加快落实《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统筹考虑各类砂石**整体发展趋势,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在规划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 | 本项目与《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符,隧道施工洞渣生产加工为建筑砂石,在严格按照环评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是 | 2 | 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 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实现“变废为宝” | 本项目将利用隧道施工洞渣生产加工为建筑砂石,固体废渣得到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 是 | 2.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主要依据《**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号)、《****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凉府函〔2021〕71号)、《凉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最终稿,2021年11月)以及《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川环办函﹝2021﹞469号)进行分析。 2.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凉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研究报告》中凉山州生态保护红线更新成果,本项目所在的**县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具体见下表: 表1-5凉山州生态保护红线组成一览表(**县) 县市 | 生态保护红线组成 | 面积(km2) | 占凉山州国土面积比例(%) | **县 | **山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 1871.16 | 3.11 | ****自然保护区(**格萨拉地质自然公园) | 146.73 | 0.24 | 通过与凉山州生态保护红线图(调整后)对比分析,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与凉山州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1?1项目与凉山州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图 2.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根****生态环境局发布的(http://sthj.****.cn/zfxxgk/fdzdgknr/hjjc/hjzlzk/202306/P020********1578191289.pdf)《2022年凉山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00.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根据本次环评期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距离项目最近的水系为北侧**河,为雅砻江支流;根****监测总站2022年1月~12月对雅砻江流域的泸沽湖湖心和红壁滩下两个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雅砻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限值,现状水质情况良好。 本项目为砂石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级别,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2.3与**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所需**主要为土地**,项目用地规模较小,用地位于G7611**至**高速公路(**境)TJ5标段临时用地范围内,不会突破区域土地**利用上线;项目用水量较小,不会导致区域水**需求量突破上线,因此,本项目符合**利用上线。 2.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经查阅《**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如下表1-6。 表1-6**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 | 门类(代码及名称) | 大类(代码及名称) | 中类(代码及名称) | 小类(代码及名称)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 | 限制类 | 1 | B采矿业 | 10非金属矿采选业 | 101土砂石开采 | 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项目仅限布局在砂石**规划区内,现有不在砂石**规划区的项目采矿权到期后不予延续 | 本项目为砂石加工,不涉及开采,不属于限制类 | 1 | C制造业 | 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3011水泥制造 | 现有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停止新增产能 | 本项目为**企业,为砂石加工,不属于限制类 | 禁止类 | 1 | C制造业 | 22造纸和纸制品业 | 221纸浆制造 | 2211木竹浆制造 | 禁止**此类项目 | 本项目为砂石加工,不属于禁止类项目 | 2 | C制造业 | 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252炼焦 | 2520炼焦 | 禁止**此类项目 | 由上表1-6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 **省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8月25日印发了《**省、**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川长江办〔2022〕17号),本项目与其对比分析见下表。 表1-7与《**省、**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1.禁止**、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内河航道与**布局规划》等****规划,以及《**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群布局规划》《**港总体规划(2035 年)》等省级**布局规划及市级**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 | 符合 | 2.禁止**、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过长江通道线位调整的除外 | 本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 | 符合 | 3.****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的,依照本实施细则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规定管控 |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符合 | 4.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保护无关 的项目 | 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 | 符合 | 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符合 | 6.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应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采石(砂)、对水体有污染的水产养殖等活动 |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符合 | 7.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应遵守二级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改建、扩建与供(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符合 | 8.禁止在水产种质**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挖沙采石等投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符合 | 9.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 (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 | 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符合 | 10.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 | 本项目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范围内 | 符合 | 11.禁止在《**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本项目不在《**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范围内 | 符合 | 12.禁止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除外 | 生活污水用作农肥;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符合 | 13.禁止在长**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园区和化工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类项目 | 符合 | 14.禁止在长**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 符合 | 15.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选址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 | 16.****园区外**、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项目 | 符合 | 17.第二十二条禁止**、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一)严格控制新增炼油项目,未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的新增炼油产能一律不得建设。 (二)**煤制烯烃、煤制芳烃项目必须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必须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 | 符合 | 18.禁止**、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 |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也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符合 | 综上,本项目符合《**省、**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川长江办〔2022〕17号)。 4.5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及符合性分析 根据《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川环办函﹝2021﹞46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结构示意图 本项目为污染类建设项目,位于**县,按照结构示意图,本次分析先进行空间符合性分析,再进行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查询结果(https://tftb.****.cn:8085/hos-server/pub/jmas/jmasbucket/jmopen_files/webapp/html5/sxydctfx/index.html?areaCode=510****00000),本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3个,具体如下: 表1-8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 所属市(州) | 所属区县 | 准入清单类型 | 管控类型 | ZH513****0001 | **县一般管控单元 | ** | **县 | 环境管控单元 |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 | YS513****210002 | 雅砻江(木里、**、**、**、**)柏枝控制单元 | ** | **县 | 水环境管控分区 |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 YS513****310001 | **县其他区域 | ** | **县 |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 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 | 图1-3**政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查询结果截图 项目与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详见图1-4~图1-6,与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9。
图1-4项目与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
图1-5项目与凉山州水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图
图1-6项目与凉山州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空间分布位置关系图
表1-9项目与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 | 项目对应情况介绍 | 符合性分析 | 类别 | 对应管控要求 |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 编码:ZH513****0001; 名称:**县一般管控单元 | 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 | 空间布局约束 |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 (1)**工业****工业园区内建设****园区定位,现有区外****工业园区集中。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工业园区,应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2)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内**矿山;禁止土法采、选、冶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3)涉及基本农田的区域,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4)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控制。(5)不再**小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电站(具有季及以****水库电站除外) | 本项目****加工厂建设项目,为临时砂石项目,在高速公路完工后进行拆除复垦,不涉及前述禁止、限制和不符合空间布局的开发活动 | 符合 |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 (1)对**省主体****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禁止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限制陡坡垦殖和超载过牧,禁止对野生动植物滥捕滥采;因地制宜地发展适宜产业,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产业。(2)园区外的现有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现有重污染行业企业要****园区 |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 退出要求 | (1)饮用水源保护区现有不符合相关保护区法律法规和规划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或关闭。 (2)依法取缔禁****养殖场。 (3)按照相关规划和要求,清理整顿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全面清除不合规码头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 (1)在矿产**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废水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2)砖瓦行业实施脱硫、除尘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3)加强凉山州境内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整改力度,生态流量整改要做到生态流量核定到位、泄放设施改造到位、监测设施安装到位、上传平台监管到位,凡具备实时在线监测条件的,一律实行实时在线监测 |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生活废水外排;不涉及前述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要求;不涉及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 符合 | |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 (1)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分布特点、污水产生规模和农民生活习惯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治理技术模式,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有序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对靠近城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农村区域,****处理厂(站)处理。鼓励实施生活污水**化利用。(2)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化利用。(3)到2025****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4)力争2025年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引导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发展;加强矿山采选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选矿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采矿废水应尽量回用。(5)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控制农村面源污染。(6)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7)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 环境风险防控 |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 (1)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2)加强“散乱污”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3)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4)定期对单元内尾矿库进行风险巡查,建立监测系统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各尾矿库渗滤液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杜绝事故排放;尾矿库闭矿后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和综合利用 | 本项目用地不属于工业企业退出用地;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本项目符合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 符合
| **开发利用效率 | 水**利用要求 | (1)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08以上。(2)到2025年,**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5.15亿立方米 | 本项目**、能源利用效率满足前述要求 | 符合 | 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 (1)推进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整治。 | 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 | 空间布局约束 |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本项目不涉及前述禁止、限制和不符合空间布局的开发活动 | 符合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本项目无废水污染物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前述管控要求 | 符合 |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环境风险防控 |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单元内土壤优先保护区执行土壤要素优先保护管控要求 | 本项目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 符合 | **开发利用效率
|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 本项目为砂石加工建设项目,满足前述**开发利用效率要求 | 符合 | |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编码:YS513****210002; 名称:雅砻江(木里、**、**、**、**)柏枝控制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 | / | / |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 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场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编码:YS513****310001; 名称:**县其他区域 | 管控要求 |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国家、省、州下达的相关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 本项目为砂石生产项目,满足前述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的要求 | 符合 |
4.6“三线一单”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的建设不会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和**利用上线,项目不在《**省、**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确定的负面清单之列,项目的建设满足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县**镇,用地类型为旱地,用地性质为集体用地;本项目在西香高速公路竣工后拆除,拆除后按照相关要求对占用区域土地进行复垦。本项目用地包含在G7611**至**高速公路(**境)TJ5标段临时使用地范围内,项目用地已于2023年4月10日******局出具的的临时用地批复文件(凉自然资函[2023]238号)。
项目外环境关系简述如下:
本项目位于**县**镇,项目厂界外东侧10m处为西香高速TJ5标段砼拌合站;项目厂界外东侧120m处为**镇青天铺村村民点,约45户225人;项目厂界外西南侧330m处为**镇青天铺村村民点,约18户90人;项目厂界外北侧15m处为**河(主体功能:泄洪、灌溉,雅砻江支流);项目南侧临近G348道路;项目周边500无学校、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综上所述,本项目外环境关系较简单,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选址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由来 G7611**至**(**境)高速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G7611线**至**的重要组成路段,路线贯穿云贵川三省,是攀西经济区便捷沟通相邻省份,打通对外通道的主要经济干线和主要出入口公路通道。 本项目为西香高速公路ZCB3总承包部TJ5标段代加工砂石材料,生产的砂石材料输送至TJ5标段设置的混凝土拌合站生产混凝土;本项目砂石加工原材料来源于小高山隧道洞渣;本项目为临建工程,服务期限约为5年,在高速公路完工后进行拆除及进行迹地恢复,复垦的主体单位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基本情况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小高山砂石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条砂石加工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生活区、砂石加工区、原料堆场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30万t。本项目不设置砂石成品堆场,生产出成品后直接通过封闭式传送带送至TJ5标段混凝土拌合站设置的成品堆场堆存,TJ5标段混凝土拌合站设置的成品堆场为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封闭式设置。 2.2项目组成及主要的环境问题见下表 表2-1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组成 | 工程内容及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 | 施工期 | 运营期 |
主体 工程 | 砂石加工区 | 占地面积约900m2,主要布置一条砂石加工生产线,设置砂石加工设施、设备;采取围挡+彩钢瓦顶棚设置,仅留进出通道及进料口 |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 |
辅助 及配套 工程 | 办公生活区 | 建筑面积150m2,1F,用于职工办公生活;混凝土+彩钢瓦夹心板建筑 | 废水、固废 |
库房 | 占地面积30m2,1F,混凝土+彩钢瓦夹心板建筑 | / |
储运工程 | 原材料堆场 | 占地面积约800m2,三面彩钢瓦围挡+彩钢瓦顶棚设置,仅留进出通道 | 废气、噪声 |
公用工程 | 供水 | 生活用水由附近乡镇自来水管网接入;生产用水由附近河流供给,厂内设置1个1500m3的**池储存 | / |
供电 | 附近乡镇电网接入 | / |
排水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生产用水;生活废水设置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附近农作物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设置废水沉淀池+废水浓密罐+板框压滤机处理后进入**池,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 | / |
环保工程 | 废水 | 生活污水 | 设置2个化粪池(每个容积10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 / |
生产废水 | 设置废水收集管道,收集至废水收集池(1个300m3)+废水浓密罐(2个,每个80m3)+板框压滤机(2台,每台处理规模100m3/h)处理后进入**池(1个1500m3),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 |
初期雨水 | 经雨水收集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20m3),收集后用于生产用水 |
废气 | 破碎、筛分粉尘 | 生产区采取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设计,给料机上料后洒水保持原料湿润;项目破碎采取设置喷淋装置降尘,振动筛分工序采取加水冲洗筛分;在给料机区域、颚式破碎机区域、圆锥破碎机区域、制砂机(冲击破)区域分别设置1套喷淋抑尘装置(4套喷淋抑尘装置),在仅留进出口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 |
车辆运输动力起尘 | ①对项目区运输道路地面进行硬化,每天进行不低于3次洒水降尘,定期维护厂区道路地面;②车辆运输过程,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不得超重、超载;③设置车辆轮胎冲洗区域,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以此减少车辆运输时携带泥沙产生的扬尘 |
原材料堆场粉尘 | ①原料堆存于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车间内;②在车间四周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进行喷雾抑尘,在进出口处设置1台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 |
给料机及输送带粉尘 | 项目输送带设置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采用湿法作业,即在每个工序均设置喷淋设备,同时传送带加罩密闭 |
固废 | 板框压滤机处理废水产生的泥饼 | 集中收集后送至TJ5标段弃渣场堆存 |
生活垃圾 | 袋装后集中收集至垃圾箱,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絮凝剂废包装袋 | 为废弃塑料制品,集中收集****回收站回收处置 |
废矿物油、含油废棉纱手套 | 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机械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加强对车辆管理 |
地下水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本项目场地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简单防渗区主要为:生产区域、办公生活区及场内运输道路;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废水沉淀池、化粪池、板框压滤机区域;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 | / |
3.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设备数量 |
1 | 给料机 | / | 1台 |
2 | 颚式破碎机 | / | 1台 |
3 | 圆锥破碎机 | / | 1台 |
4 | 振动筛分机 | / | 2台 |
5 | 制砂机(冲击破) | / | 1台 |
6 | 洗砂回收一体机 | / | 1台 |
7 | 输送带 | / | 8条 |
8 | 板框压滤机 | / | 2台 |
9 | 水泵 | / | 3台 |
10 | 搅药泵 | / | 1台 |
11 | 装载机 | / | 2台 |
12 | 挖掘机 | / | 2台 |
13 | 抑尘装置 | / | 6套 |
14 | 车辆轮胎冲洗机 | / | 1台 |
15 | 雾炮机 | / | 1台 |
16 | 浓密罐 | 每个80m3 | 2个 |
4.原辅材料及能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一览表
名称 | 年耗量 | 来源 | 备注 |
原辅材料 | 洞渣 | 302036.505t/a | 小高山隧道挖掘产生 | / |
聚丙烯酰胺 | 5.76t/a | 外购 | 絮凝剂(PAM) |
能耗 | 电 | 约50.0万(kW●h) | 区域乡镇电网接入 | / |
柴油 | 5.0t/a | 附近加油站购买 | 不在现场储存 |
水 | 540.0m3/a | 生活用水 | 自来水 |
75180.0m3/a | 生产用水 | 河水 |
注:絮凝剂投加量为20mg/L。
表2-5聚丙烯酰胺理化性质
标识 | 中文名:聚丙烯酰胺 | 英文名:Poly(acrylamide) |
分子式:(C3H5NO)n | CAS号:9003-05-8 |
理化性质 | 水溶性:可溶 | 密度:1.3 |
毒性:无毒,注意防潮、防雨,避免阳光曝晒 |
性质描述:无色或微黄色稠厚胶体。为水溶性树脂,能以任何比例溶于水。仅在冰醋酸、丙烯酸、乙二醇、甲酰胺、甘油、乳酸等少数溶剂中能溶解1左右,几乎不溶于有机溶剂。温度超过120℃时易分解。 |
产品应用 | 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煤炭、选矿和纺织等工业部门,用作沉淀絮凝剂、油田注水增稠剂、钻井泥浆处理剂、纺织浆料、纸张增强剂、纤维改性剂、土壤改良剂、土壤稳事实上剂、纤维糊料、树脂加工剂、合成树脂涂料、粘合剂、分散剂等。 |
表2-6柴油理化性质
标识 | 中文名:柴油 | 英文名:Diesel oil |
分子式:C4H10~C12H26 | CAS号:68334-30-5 |
危规号:32501 | UN编号:1223 |
理 化 性 质 | 熔点(℃):-18℃ | 闪点(℃):38 |
沸点:170-390℃ | 相对密度(空气=1):0.70-0.75 |
临界温度(℃)无意义 | 燃烧热(kJ/mol):30000-46000 |
临界压力(MPa):无意义 | 包装编号:易燃液体 |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醇等溶剂。 |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 燃烧性:本品易燃,具窒息 |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爆炸下限限%(V/V):0.6 | 爆炸上限%(V/V):6.5 |
最小点火能:无资料 | 最大爆炸压力:无资料 |
危险特性:其蒸汽和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爆炸危险:本品助燃,具有刺激性。 |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配带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 |
灭火剂:沙、干粉灭火器 |
泄露处置 |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露:用活性炭或许和其他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处理场所处置。 |
储运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 |
5.公用工程及设施
5.1供电
本项目位于**县**镇,供电由乡镇电网接入本项目厂区内变压器。
5.2给水
生活用水由附近乡镇自来水管网接入;生产用水取自北侧**河。
6.水平衡
6.1生产用水及排水
本项目场地利用人工进行清扫,不进行场地冲洗,无冲洗用水。
(1)洗砂用水:本项目原料为隧道洞渣,原料加工后含泥量较大,需加水进行清洗,****设备厂家提供信息,洗砂用水量为1.2m3/t﹒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30万t/a,则本项目年用水量为360000m3/a(1200m3/d)。本项目生产用水损耗率按20%计(含自然蒸发,物料、泥饼中带走的水);则循环用水量为960.0m3/d,每天需补充水量为240.0m3/d。
本项目洗砂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进入废水收集池,通过泵送入废水浓密罐,在浓密罐中加入絮凝剂,絮凝沉淀后泥水分离,上层**通过自流进入**池循环利用,下层泥浆通过泵送入板框压滤机进行处理,处理后泥水分离,**自流进入**池循环利用,泥饼暂存在板框压滤机下方,定期清理至TJ5标段渣场堆存。
(2)喷淋抑尘用水: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堆存、原料破碎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为降低生产过程中粉尘的排放量,本项目要求设置喷淋洒水装置进行抑尘,本项目在原料堆场,给料机区域、颚式破碎机区域、圆锥破碎机区域、制砂机(冲击破)区域、生产车间四周分别设置1套喷淋洒水抑尘装置(6套),在原材料车间进出口位置设置一台雾炮机;根据设备厂家提供信息,喷淋抑尘装置用水量为7.0m3/d,2100m3/a;水分经过自然蒸发、物料带走后全部损耗,无废水产生。
(2)运输车辆清洗用水
本项目设置车辆轮胎清洗区域,运输车轮胎进行清洗用水,参照**省地方标准《**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中洗车用水量,取0.12m3/辆,本项目车辆车次为:300000吨÷40吨/辆÷300天=25辆车次/天;则运输车清洗水用量为3.0m3/d,900.0m3/a;排水系数按0.8计,本项目洗车废水产生量2.4m3/d(720.0m3/a),清洗废水经管道送至生产区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每天补充新鲜水0.6m3/d,180.0m3/a。
6.2地面洒水用水及排水
防止风起扬尘,需对厂区空地、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地面洒水用水量6L/m2﹒d,预计需洒水面积约500m2,用水量约为3.0m3/d,年用水量约为300m3/a;洒水增加空地、道路湿度,全部蒸发损失,不产生废水。
6.3生活用水及排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根据《**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项目生活用水定额取120L/人﹒d计,则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约为1.8m3/d(540m3/a),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3/d(432m3/a),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2个化粪池,容积:20m3)后由周边居民运走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6.4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
具体见下表2-7。
表2-7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统计
序号 | 使用对象 | 数量 | 用水定额 | 用水量 | 排水量 |
m3/d | m3/a | m3/d | m3/a |
1 | 生活用水 | 15人 | 120L/d | 1.8 | 540.0 | 0,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附近农作物施肥 |
2 | 洗砂用水 | 每天补充新鲜水量240m3/d | 1.2m3/t﹒产品 | 240 | 72000(每年补充新鲜水量) | 0,处理后循环利用 |
3 | 喷淋抑尘用水 | / | / | 7.0 | 2100 | 0,自然蒸发、物料带走后全部损耗 |
4 | 运输车辆清洗用水 | 补充新鲜水0.6m3/d | 0.12m3/辆 | 0.6 | 180(每年补充新鲜水量) | 0,处理后循环利用 |
5 | 地面洒水用水 | 500m2 | 2L/m2﹒d | 3.0 | 900 | 0,全部蒸发损失 |
合计 | 252.4 | 75720.0 | 0 |
6.5初期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厂区雨水通过雨水沟收集,流出厂外;初期雨水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用于生产用水。
项目厂区降雨初期会产生初期雨水,对于初期雨水量,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Q=φ×q×F×t
φ--径流系数,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中混凝土或沥青路面所采用的径流系数,本次取0.9;
q--暴雨强度(L/S﹒hm2),T为重现期(2年);
F--汇水面积,(hm2);0.05hm2;
t--降雨历时,取15min。
本项目计算,参考渡口市****设计研究院的暴雨强度计算公式:
本项目项目厂区集雨区主要包括厂区道路区域,原材料堆场、生产区域、办公生活区以外的裸露区域;经计算,暴雨强度为191.67L/S.hm2,本项目汇水面积取0.05hm2,该区域初期雨水量约为8.626L/s(7.763m3/15min)。
经计算所得,本项目区域前15min初期雨水量为7.763m3/次,项目厂区内拟建一个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该区域初期雨水流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收集后用于生产用水;因初期雨水受季节及天气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故本次环评不将初期雨水计入水平衡分析。
7.项目物料平衡
本项目生产工艺简单,使用原辅材料品种少,故生产过程中物料流失较少;物料平衡见下表2-8。
表2-8物料平衡表单位:t
投入 |
| 产出 |
原料 | 用量 | 产品 | 产量 |
隧道洞渣 | 302036.505 | 砂石产品 | 300000 |
|
| 粉尘 | 11.652 |
|
| 泥饼 | 1440.0 |
合计 | 301451.652 | 合计 | 301451.652 |
8.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项目平面布置
本项目在总平面布置上根据“分区合理、工艺流畅、物流短捷、突出环保与安全”的原则,结合项目的用地条件及生产工艺,综合考虑环保、消防、劳动卫生等要求,进行平面布置;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
从总平面布置图可知,厂区分为办公生活区、原料堆场及砂石加工区等。其中办公生活区位于拟建场地南侧;原材料堆场位于拟建场地西侧;砂石加工生产区域位于拟建场地东北侧;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位于拟建场地北侧;本项目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合理分区,各功能区分区明确,相互独立,布置简单合理,以保证生产工艺流畅。
生活区位于厂区南侧,独立设置,区域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办公区位于上风向区域,受生产区的影响较小。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由总平面布置图可以看出,项目平面布置满足日常生产所需,且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原材料堆场及砂石加工生产区为边界外扩50m的范围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外东侧120m处**镇青天铺村村民点,**县的主导风向为西南风,项目最近敏感点不在主导下风向,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收集设施位于办公生活区,临近污水产生源,利于污水收集;生产用水**池位于拟建场地北侧,临近北侧河流,利于取水输送;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位于生产车间外北侧,临近生产区域,利于废水收集处理,设置合理可行;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库房内,独立设置,设置合理可行。
各功能分区明确、间距合理,同时考虑了对周围敏感点和厂内职工的保护,项目总平布置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合理、可行的。
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工作制度:每天工作10h,年工作300天。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施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施工过程中,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验收等建设工序产生的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少量污水和废气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施工强度和工期不同而有所变化;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其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情况见图2-2所示。
图2-2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 2.营运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具体见下图2-3。
工艺流程简述: (1)西香高速小高山隧道产生的洞渣,由隧道施工单位利用运输汽车****加工厂原材料堆场堆存;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噪声。 (2)原材料由装载机送至进料口,进入颚式破碎机进行破碎;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噪声。 (3)破碎后物料通过传送带送入中转仓,中转仓物料通过传送带送至圆锥破碎机进行破碎;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噪声。 (4)圆锥破碎机破碎后物料通过传送带送至振动筛分机进行筛分,同时加入**进行清洗筛分;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粉尘、噪声。 (5)振动筛分后筛上物料返回圆锥破,筛下物料进入制砂机(冲击破)进行修型破碎,破碎后物料进入振动筛分机,同时加水清洗筛分;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粉尘、噪声。 (6)振动筛分后得到规格成品,其中碎石、米石成品通过传送带直接送至项目东侧10m处TJ5标段混凝土拌合站原材料堆场堆存;细砂则进入细砂回收一体机,同时加水清洗,清洗后脱水,脱水后通过传送带送至项目东侧10m处TJ5标段混凝土拌合站原材料堆场堆存;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噪声。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1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中:6.4.1.2根据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判断项目所在区域是否属于达标区。本项目位于凉山州**县,根****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年凉山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http://sthj.****.cn/zfxxgk/fdzdgknr/hjjc/hjzlzk/202306/P020********1578191289.pdf): 2022年,**县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细颗粒物、CO、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即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1.2补充监测 凉山州****公司于2023年03月22日至03月24日对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KH(2023-03)检015号,检测结果如下: (1)监测点位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布设1个监测点,具体情况见表3-2。 表3-2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点位 编号 | 监测点位 | G1 | 项目所在地东北侧距厂界3m处(下风向) | (2)监测时间、监测频次 监测时间:监测时间为2023年03月22日至03月24日,共3天; 监测频次:TSP测24小时平均浓度值。 (3)监测结果 本次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3-3大气监测结果统计分析(TSP)单位:mg/m3 编号 | 项目 | TSP | 3月22日 | 3月23日 | 3月24日 |
1# | 结果(mg/m3) | 0.276 | 0.218 | 0.291 |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97% | 超标率(%) | 0 | 最大超标倍数 | 0 | 标准值(mg/m3) | 0.3(时均值) | 评价结论: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评价区域TSP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因此,该区域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河流为北侧**河,为雅砻江支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要求:“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 本项目引****监测总站2022年1月~12月对雅砻江流域的泸沽湖湖心和红壁滩下两个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主要内容如下: 表3-4 2022年1~12月雅砻江流域监测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月份 | 所属流域 | 河流/湖库 | 断面名称 | 水体类型 | 断面级别 | 水质类别 | 1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Ⅱ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Ⅱ | 2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Ⅱ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Ⅱ | 3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Ⅱ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Ⅱ | 4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Ⅰ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Ⅱ | 5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Ⅰ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Ⅱ | 6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Ⅰ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Ⅱ | 7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Ⅰ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Ⅱ | 8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Ⅰ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Ⅰ | 9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Ⅰ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Ⅰ | 10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Ⅰ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Ⅰ | 11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Ⅰ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Ⅰ | 12 | 雅砻江 | 泸沽湖 | 泸沽湖湖心 | 湖库 | 国控 | Ⅱ | 雅砻江 | 二滩水库 | 红壁滩下 | 湖库 | 省控 | Ⅰ | 根据2022年1~12月雅砻江流域监测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本项目所在流域地表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限值,现状水质情况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3.声环境”要求: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故未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县**镇,项目厂界外东侧120m处为**镇青天铺村村民点,约45户225人;项目厂界外西南侧330m处为**镇青天铺村村民点,约18户90人;项目厂界外北侧15m处为**河(主体功能:泄洪、灌溉,雅砻江支流)。****学校、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建设项目评价区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建设项目评价区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建设项目评价区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生态:以不减少区域内濒危珍稀动植物种类和不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为目标;水土流失以不增加土壤侵蚀强度为准。 表3-5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 环境保护 目标名称 | 方位 | 最近距离(m) | 规模与性质 | 保护等级 | 环境空气 | **镇青天铺村村民 | 东侧 | 120 | 约45户,225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西南侧 | 330 | 约18户,90人 | 声环境 | 项目厂界外扩50m范围内;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水环境 | **河 | 北 | 15m | 主体功能:泄洪、灌溉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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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水污染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见表3-6。 表3-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 项目 | pH | SS | COD | BOD5 | NH3-N | 石油类 | 排放标准 | 6~9 | 70 | 100 | 20 | 15 | 5 |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扬尘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排放限值; 表3-7**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 单位:mg/m3 监测项目 | 区域 | 施工阶段 | 监测点排放限值 | 监测时间 | 总悬浮颗粒物(TSP) | **市、**、**、** | 拆除土石方/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阶段 | 900 | 自监测起持续15分钟 | 其他工程阶段 | 350 | 运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 表3-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如表3-9所示;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如表3-10所示: 表3-9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表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标准。 |
总量 控制 指标 | “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污染物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总量设置情况如下: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农作物施肥;运营期无生产生活废水外排;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为TSP,运营期不涉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综上,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扬尘的主要污染因子为TSP;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HC等; (1)施工期扬尘 扬尘主要来源于基础施工、土石方挖掘及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钢材及少量的沙、石、水泥等)运输进场装、卸及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各工序产生的扬尘,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为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之一。 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量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粉尘扩散稀释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粉尘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不同粒径粉尘的沉降速度见下表。 表4-1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 粉尘粒径(μm)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100 | 沉降速度(m/s) | 0.003 | 0.012 | 0.027 | 0.048 | 0.075 | 0.108 | 0.147 | 0.158 | 0.170 | 0.182 | 粉尘粒径( | m) 150 | 200 | 250 | 350 | 450 | 550 | 650 | 750 | 850 | 950 | 沉降速度(m/s) | 0.239 | 0.804 | 1.005 | 1.829 | 2.211 | 2.614 | 3.016 | 3.418 | 3.820 | 4.222 | 由上表可知,粉尘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粒径的粉尘。 表4-2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由表可知,对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并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表4-2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单位mg/m3 距离 | 5m | 20m | 50m | 100m | TSP小时平均浓度 | 不洒水 | 10.14 | 2.89 | 1.15 | 0.86 | 洒水 | 2.01 | 1.40 | 0.67 | 0.60 | 要求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②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不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 ③粉状材料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 ④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的气象条件;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 ⑤建设单位还****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包括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2)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流动性强,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经自由扩散稀释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甚微。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加上项目所在场地扩散条件较好,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轻微。 2、施工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场地施工废水和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产生的废水含泥沙悬浮物高,****维修站,不产生含油废水。 (1)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优先招募当地民工,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高峰期有施工人员10人,施工人员用水量以60L/d.人计,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0.8计,则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0.48m3/d。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1个化粪池(10m3)收集,收集后用于附近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2)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2m3/d,废水主要含SS。本环评要求施工期设置一座临时沉淀池3m3(规格:2m×1.5m×1m),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评价认为,项目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简单实用,经济技术可行。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包括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 各种建筑机械的运行噪声,其声源强度见下表。 表4-3施工噪声声源强度单位:dB(A) 序号 | 机械类型 | 阶段 | 距离设备1m处噪声值 | 1 | 轮式装载机 | 场地清理阶段 | 90 | 2 | 轮胎式液压挖掘机 | 84 | 3 | 电锯 | 设施、设备按照阶段 | 87 | 4 | 电钻 | 87 | 5 | 切割机 | 86 | 6 | 吊车 | 72 | 要求采取的治理措施: ①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声敏感对象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是暂时的,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次日6:00时段施工,如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必须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并公告四邻,大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 ③在施工机械上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高噪声机械(如电锯、切割机等)应设置施工工棚,同时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④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并对单台或单机高噪设备设置专门的隔声操作间;大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进行布置以减轻对周边的影响; ⑤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限鸣; ⑥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加强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评价认为,本项目施工阶段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限值,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甚微,且该种影响将伴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施工期固废 本工程施工期间,不设专门的机修站,待修设备送至附近的机修厂进行维修,因此不对废机油进行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有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等。 ①施工垃圾 本项目施工废料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砖、混凝土碎块、废弃钢材、木料、施工下脚料等。 治理措施:建筑废弃材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一般情况下建筑材料废弃物有废弃钢材等,且大多可回收;对钢筋、钢板等可回收材料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西香高速TJ5标段弃渣场堆存处置;运输车辆在运渣过程中,要求密封、加盖蓬布、沿途不得洒落,以免污染环境。
②开挖土石方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主要来源于厂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土石方开挖预估共计800m3,填方共计800m3,产生废弃方0m3;剥离产生的表土约150m3,剥离表土运至西香高速TJ5标段弃渣场内堆存,要求与弃渣分开堆存,剥离后的表土用于后期项目退役后的场地复垦用土;表土应采取单独、自然松散堆放的原则,定期洒水保湿养护,并采用草垫进行覆盖,在存储区四周坡脚采用袋装土加固。场平土石方平衡表及土石方流向详见下表。 表4-4施工期土石方平衡表单位:m3 分区 | 开挖 | 回填 | 废弃 | 剩余数量 | 弃方及表土去向 | 土石方 | 800m3 | 800m3 | 0m3 | 弃方全部回填 | 表土 | 150m3 | 150m3 | 0m3 | 最终用于项目退役后场地复垦 | 合计 | 950m3 | 950m3 | 0m3 | / | 清理的表土堆场防护措施: 1)要求堆土总高度不超过5米; 2)堆土场设置边坡,边坡坡比设置为1:1--1:1.5; 3)为防止尘土飞扬和雨季水土流失要求在堆土表面覆盖安全网; 4)在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渠。 (3)生活垃圾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人数平均为10人/d,生活垃圾按0.35kg/d﹒人计,则日产生垃圾量为3.5kg。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乡镇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2.营运期产排污分析 2.1大气污染物及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进行隧道洞渣的物理加工,项目产排污环节的废气主要为原料砂石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的动力起尘、装卸料起尘、砂石堆料场起尘;主要污染物种类主要为粉尘(颗粒物)。 (1)粉尘产排污环节 A、原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 污染物产生量:本项目运营期所使用的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破碎、振动筛机在对原料进行加工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项目工艺采取破碎+筛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产污系数为1.89千克/吨-产品,本项目年产产品为30万吨,故破碎、筛分过程中起尘量为567.0t/a(189.0kg/h)。 排放方式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为生产区采取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设计,给料机上料后洒水保持原料湿润;根据项目特点项目破碎采取设置喷淋装置降尘,振动筛分工序采取加水冲洗筛分;在给料机区域、颚式破碎机区域、圆锥破碎机区域、制砂机(冲击破)区域分别设置1套喷淋抑尘装置(共4套喷淋抑尘装置),在仅留进出口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 本项目生产采取湿式除尘+喷雾降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中末端治理技术平均去处污染物效率,湿式除尘为90%,喷雾抑尘为80%,本项目采取两种污染物治理措施,综合去除效率取98%。 污染物排放量及浓度(速率):本项目生产区采用湿法作业,车间封闭,安装喷淋、喷雾装置;则本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中的无组织扬尘排放量为11.34t/a,3.78kg/h。 B、车辆运输的动力起尘 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形式:汽车运输主要为运输原材料,根据本项目生产规模,运输车辆按载重40吨计,原材料运输车次平均约25车次/天。 运输车辆产生的动力扬尘与地面的清洁程度和车辆行驶速度有关,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行驶速度,km/h,取20km/h; W-汽车载重量,t,取40t计; P-道路表面积尘量,kg/m2,取0.1kg/m2。 项目车辆在厂区内行驶距离按最长距离100m计,经上述计算,运输车辆行驶时扬尘产生量为0.664kg/km辆,运输车扬尘产生量为1.66kg/d,0.498t/a,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 污染物排放量及治理措施:为保证运输车辆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对项目区运输道路地面进行硬化,每天进行不低于3次洒水降尘,定期维护厂区道路地面; ②车辆成品运输过程,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不得超重、超载; ③设置车辆轮胎冲洗区域,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以此减少车辆运输时携带泥沙产生的扬尘; 无组织排放(速率):采取上述措施后,车辆运输动力起尘抑尘效率能达到70%以上,则车辆运输过程最终的无组织扬尘排放量为0.149t/a;项目运输时间按4h/d计算,年工作天数共300d,则本项目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源强0.124kg/h。 C、堆场产生的粉尘 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形式:原料堆场主要为原材料隧道洞渣,成品直接输送至西香高速TJ5标段设置的砼拌合站原料堆场堆存,本项目不设置成品堆场。 堆场起尘在环境风速足够大时(大于颗粒的起动速度时,堆料场的物料中的沙粒只有达到一定风速才会起尘,这种临界风速称为起动风速)就产生了扬尘,其源强大小与颗粒物的粒径大小、比重及环境的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风速越大,颗粒越小,土砂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产生量就越大;扬尘属于面源,排放高度低。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包括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 式中:P指颗粒物的产生量(单位:吨); 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FCy指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Nc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原料运载车次取7500车; 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单车平均运载量40t; (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b值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本项目a取**省风化概算系数0.0006,原料堆场b取09块矿0.0064; Ef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本项目取09,原料Ef为0; S指占地面积,原料堆场占地面积800m2。 计算得到:本项目原料堆场的起尘量为:28.125t/a,3.91kg/h(原材料堆存最长时间为每天24小时,年300天)。 无组织排放量及治理措施:从工程分析中可知,堆场起尘量主要跟堆场物料储存量、风速以及物料含水率有关,项目将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堆场粉尘的影响: (1)原料堆存于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车间内; (2)在车间四周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进行喷雾抑尘,在进出口处设置1台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 污染物排放量: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
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 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原料堆场的控制措施为洒水抑尘,控制效率取74%。 Tm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原料堆场类型为密闭式,控制效率取99%。 综上,原料堆场粉尘排放量为0.073t/a,0.01kg/h。 D、给料机及输送带传送工序产生的粉尘 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形式:本项目采用给料机和输送带进行物料传输,传输过程为平稳输送,此过程会有粉尘产生。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粒料的“逸散尘排放因子”,产尘系数约为0.0006kg/t(原料),即粉尘的产生量为0.18t/a,0.06kg/h。 无组织排放量及治理措施:项目输送带设置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采用湿法作业,即在每个工序均设置喷淋设备,因此物料在输送过程中含水率较高;同时传送带加罩密闭。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去除效率达90%,因此给料机及输送带传送工序粉尘的排放量为0.018t/a,0.006kg/h。 E、汽车尾气 本项目原料需使用车辆进行运输,车辆尾气污染源类型属分散、流动的线源,排放源高度低,污染物扩散范围小;这类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THC、NO2,它们对周围大气的影响程度取决于所在地区的大气扩散条件、地形条件等诸多因素;项目区域地势开阔,周围扩散条件较好,汽车尾气对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采取湿式除尘+喷雾降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中末端治理技术平均去处污染物效率,湿式除尘为90%,喷雾抑尘为80%,本项目采取两种污染物治理措施,综合去除效率取98%,取值合理可行;车辆运输经地面硬化、车辆冲洗的抑尘率为70%;原料堆场经洒水抑尘的抑尘率为74%,密闭式的控制效率为99%;输送带经喷淋的抑尘率为90%;控制措施经济技术有效,因此采用以上治理措施可行。
表4-5项目废气产生情况和治理措施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染物 | 产生量(t/a) | 排放情况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t/a) | 排放标准 | 监控点 | mg/m3 | 破碎、筛分 | 粉尘 | 567.0 | 无组织 | 喷淋降尘、湿法作业、车间封闭 | 11.34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无组织:1.0 | 车辆运输 | 粉尘 | 0.48 | 无组织 | 道路地面硬化,洒水 降尘,车辆限速 | 0.149 | 堆场风力扬尘 | 原料堆场粉尘 | 28.125 | 无组织 | (1)原料堆存于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车间内; (2)在车间四周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进行喷雾抑尘,在进出口处设置2台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 | 0.073 | 给料输送 | 粉尘 | 0.9 | 无组织 | 设置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采用湿法作业,即在每个工序均设置喷淋设备,因此物料在输送过程中含水率较高;同时传送带加罩密闭 | 0.09 | 汽车尾气 | CO、THC、NO2 | 少量 | 无组织 | 自然稀释扩散 | 少量 | / | / | (3)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项目运营期大气自行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6项目运营期大气自行监测方案 类别 | 监测点位 | 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气 | 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 | 4个 | 颗粒物 | 1次/年 | 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东侧120m处**镇青天铺村村民点,距离项目较远,且项目区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最近敏感点不在主导风向下风向,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主要粉尘源为原料砂石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的动力起尘、砂石堆料场起尘,建设单位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粉尘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以全厂污染物排放分析卫生防护距离,结合项目行业特点,以及排放的污染物的性质,本次评价选取颗粒物作为评价因子。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其卫生防护距离按照公式法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 Cm—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Qc—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L—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单位为米,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 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级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该评价区域常年平均风速2.3m/s。其中A取470,B取0.021,C取1.85,D取0.84。 表4-8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查取表 计算系数 | 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来平均风速 (m/s) | 卫生防护距离(m) | L≤1000 | 1000<L≤2000 | L≧2000 |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 I | I I | I I I | I | I I | I I I | I | I I | I I I | A | <2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80 | 80 | 80 | 2-4 | 700 | 470 | 350 | 700 | 470 | 350 | 380 | 250 | 190 | >4 | 530 | 350 | 260 | 530 | 350 | 260 | 290 | 190 | 140 | B | <2 | 0.01 | 0.015 | 0.015 | >2 | 0.021 | 0.036 | 0.036 | C | <2 | 1.85 | 1.74 | 1.79 | >2 | 1.85 | 1.77 | 1.79 | D | <2 | 0.78 | 0.78 | 0.57 | >2 | 0.84 | 0.84 | 0.76 | 注:①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分三大类 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 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虽与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4-9。 表4-9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表 无组织 排放源 | 污染源类型 | 污染物 | 参数A | 参数B | 参数C | 参数D |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 | 卫生防护距离(m) | 原料堆场 | 面源 | 颗粒物 | 470 | 0.021 | 1.85 | 0.84 | 0.12 | 50 | 生产区 | 面源 | 颗粒物 | 470 | 0.021 | 1.85 | 0.84 | 43.68 | 50 |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规定,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原料堆场和生产区为边界起外扩50m的范围,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存在,不涉及环保搬迁。 环评要求:在项目运行期间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引入居民区、机关、食品厂、****水厂等对外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业,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其它与本项目不相容的行业及敏感目标。 2.2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砂废水,抑尘用水全部损耗或自然蒸发,无废水产排。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根据《**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项目生活用水定额取120L/人﹒d计,则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约为1.8m3/d(540m3/a),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3/d(432m3/a)。 治理措施: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2个化粪池,容积:20m3)收集后由周边居民运走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生活污水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2个化粪池,容积:20m3)收集后由周边居民运走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废水产生量为1.44m3/d,设置2个化粪池能满足13天的污水收集量,化粪池规模设置合理可行;周围小麦、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完全能消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2)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 1)洗砂废水:本项目原料为隧道洞渣,原料加工后含泥量较大,需加水进行清洗,****设备厂家提供信息,洗砂用水量为1.2m3/t﹒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30万t/a,则本项目年用水量为360000m3/a(1200m3/d);本项目生产用水损耗率按20%计(含自然蒸发,物料、泥饼中带走的水);则废水产生量为960.0m3/d。 2)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本项目设置车辆轮胎清洗区域,运输车轮胎进行清洗用水,参照**省地方标准《**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中洗车用水量,取0.12m3/辆,本项目车辆车次为:300000万吨÷40顿/辆÷300天=25辆车次/天;则运输车清洗水用量为3.0m3/d,900.0m3/a;排水系数按0.8计,本项目洗车废水产生量2.4m3/d(720.0m3/a)。 防治措施: 本项目洗砂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进入废水收集池,通过泵送入废水浓密罐,在浓密罐中加入絮凝剂,絮凝沉淀后泥水分离,上层**通过自流进入**池循环利用,下层泥浆水通过泵送入板框压滤机(2台,处理规模为150m3/h)进行处理,处理后泥水分离,**自流进入**池(**池1个1500m3)循环利用,不外排。
图4-1废水处理示意图 浓密罐工作原理:絮凝沉淀是颗粒物在水中作絮凝沉淀的过程。在水中投加混凝剂后,其中悬浮物的胶体及分散颗粒在分子力的相互作用下生成絮状体且在沉降过程中它们互相碰撞凝聚,其尺寸和质量不断变大,沉速不断增加。浓密罐借助固体颗粒自身重力的作用,而使洗砂废水分为澄清液和泥浆两个部分,这样的过程叫浓缩。在浓缩过程中,悬浮在洗砂废水中的悬浮物由于自身的重力作用向下沉降。在开始沉降的瞬间,悬浮物在重力的作用下以加速度下沉,随后水的阻力因悬浮物下沉速度的加快而增大,致使加速度逐渐减小,直到水的阻力增大到与悬浮物的重力相等时,悬浮物下降的加速度也就减小到零,于是,悬浮物便以恒速沉降。最终,上部的**从上部溢流堰排出进入**池,浓度较大的底流(泥浆)从下部锥底排出进入板框压滤机处理。 板框压滤机工作原理:板框压滤机用于固体和液体的分离。与其它固液分离设备相比,压滤机过滤后的泥饼有更高的含固率和优良的分离效果。固液分离的基本原理是:混合液流经过滤介质(滤布),固体停留在滤布上,并逐渐在滤布上堆积形成过滤泥饼。而滤液部分则渗透过滤布,成为不含固体的清液。随着过滤过程的进行,滤饼过滤开始,泥饼厚度逐渐增加,过滤阻力加大。过滤时间越长,分离效率越高。特殊设计的滤布可截留粒径小于1μm的粒子。压滤机除了优良的分离效果和泥饼高含固率外,还可提供进一步的分离过程,从而有价值的物质可得到回收并且可以获得高纯度的过滤泥饼。 图4-2板框压滤机结构图 废水措施可行性:废水收集池的设计要求应满足停留2小时以上,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产生量为96m3/h,项目洗砂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废水收集池(容积300m3)收集后进入浓密罐处理后分为澄清液和泥浆水,澄**进入**池(容积:1500m3)后回用于洗砂用水,泥浆水进入板框压滤机处理,能够实现洗砂废水的循环利用,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初期雨水 项目厂区降雨初期会产生初期雨水,对于初期雨水量,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Q=φ×q×F×t φ--径流系数,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中混凝土或沥青路面所采用的径流系数,本次取0.9; q--暴雨强度(L/S﹒hm2),T为重现期(2年); F--汇水面积,(hm2);0.05hm2; t--降雨历时,取15min。 本项目计算,参考渡口市****设计研究院的暴雨强度计算公式: 本项目项目厂区集雨区主要包括厂区道路区域,原材料堆场、生产区域、办公生活区以外的裸露区域;经计算,暴雨强度为191.67L/S.hm2,本项目汇水面积取0.05hm2,该区域初期雨水量约为8.626L/s(7.763m3/15min)。 经计算所得,本项目区域前15min初期雨水量为7.763m3/次,项目厂区内拟建一个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该区域初期雨水流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收集后用于生产用水。 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初期雨水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用于生产用水。 (4)监测计划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砂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洗砂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项目本身未设置废水排放口,故营运期废水不设置自行监测计划。 2.3噪声 2.3.1产生源强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的噪声主要是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等设备噪声。 表4-10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声源名称 | 型号 | 声源源强 | 声源控制措施 | 空间相对位置/m | 距室内边 界距离/m | 室内边界 声级 /dB(A) | 运行时 段 | 建筑物 插入损 失/ dB(A) | 建筑物外噪声
| 声功率级dB(A) | X | Y | Z | 声压级 /dB(A) 建筑物 外距离/m | 1 | 生产车间 | 给料机 | / | 8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20 | 16 | 0 | 5 | 70 | 08:00~17:00 | 10 | 60 | 2 | 颚式破碎机 | PE1200X1500 | 87 | 22 | 14 | 0 | 8 | 71 | 61 | 3 | 圆锥破碎机 | SC660 | 85 | 30 | 20 | 0 | 10 | 69 | 59 | 4 | 振动筛分机 | 2YK3070/3YK3070 | 78 | 32 | 25 | 0 | 13 | 61 | 51 | 5 | 制砂机(冲击破) | WBL(整型机) | 83 | 27 | 18 | 0 | 12 | 68 | 58 | 6 | 洗砂回收一体机 | FJS2050 | 72 | 30 | 18 | 0 | 15 | 59 | 49 | 7 | 输送带 | B800、16米 | 65 | 31 | 16 | 0 | 13 | 58 | 48 | 8 | 抑尘装置 | / | 55 | 厂房隔声 | 10 | 12 | 0 | 7 | 46 | 36 | 9 | 废水处理区域 | 板框压滤机 | / | 75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30 | 20 | 0 | 8 | 61 | 51 | 10 | 水泵 | / | 82 | 18 | 28 | 0 | 8 | 66 | 56 | 11 | 搅药泵 | / | 68 | 17 | 23 | 0 | 7 | 57 | 47 | 12 | 原材料堆场 | 装载机 | / | 84 | 禁止鸣笛、文明驾驶、定期维护保养 | 20 | 25 | 0 | 11 | 73 | 63 | 13 | 挖掘机 | / | 87 | 20 | 25 | 0 | 11 | 77 | 67 | 14 | 车辆冲洗区 | 车辆轮胎冲洗机 | / | 68 | 基础减振 | 41 | 30 | 0 | 17 | 59 | / | 59 | | 2.3.2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21),噪声预测计算的基本公式为: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①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的计算: Lp2= Lp1-(TL+6) 式中: Lp2—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dB; Lp1—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
式中: Q —指向性因素;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中心时,Q=1;****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 =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②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的计算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T)—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2)声源对预测点贡献值的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的计算 式中: Leq—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2.3.3噪声评价方法 评价利用噪声衰减模式计算出各噪声源对不同厂界的噪声源贡献值,再将各自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叠加即得到本项目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知厂界噪声是否超标。 2.3.4评价结果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仅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预测。 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模式进行预测,用A声级计算,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根据声源功率级或参考位置处的压、户外传播衰减计算预测点的声级,分析该项目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的最为严重影响状况下,各厂界噪声的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11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 点位 | 预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东侧厂界 | 54 | 昼间60
| 达标 | |
南侧厂界 | 51 | 达标 |
西侧厂界 | 54 | 达标 |
北侧厂界 | 56 | 达标 |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厂界最大噪声贡献值为56dB(A),位于北侧厂界,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业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a.选用低噪声设备;
b.合理安排时间,夜间禁止进行作业;
c.将颚式破碎机和圆锥破碎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
d.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熟悉各设备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使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转;
c.要求运输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禁止鸣笛;
通过以上治理措施,再加上距离衰减,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3.5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资质的检(监)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项目营运期声环境自行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12项目营运期噪声自行监测方案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噪声 | 厂界环境噪声 | 项目东侧厂界外1m,高1.2m处 | 1次/季度 |
项目南侧厂界外1m,高1.2m处 | 1次/季度 |
项目西侧厂界外1m,高1.2m处 | 1次/季度 |
项目北侧厂界外1m,高1.2m处 | 1次/季度 |
2.4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治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板框压滤机处理泥浆水产生的泥饼、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弃含油棉纱手套)。
2.4.1一般固废
(1)泥饼
本项目生产废水悬浮物含量约为5000mg/L,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88000m3/a,泥浆水经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泥水分离,泥饼最大产生量约为1440t/a,在板框压滤机下方设置暂存点临时堆存,当日生产工作结束后,通过运载车辆将泥饼清运至西香高速TJ5标段弃渣场堆存。
(2)生活垃圾
本项目日常职工人数15人,生活垃圾产生约为0.35kg/d﹒人,产生量约为5.25kg/d(1.575t/a);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收集垃圾箱,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絮凝剂废弃包装袋
产生量较少,约0.01t/a,为废弃塑料制品,集中收集****回收站回收处置。
2.4.2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
日常设备维护保养会产生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HW49,危废代码900-249-08、900-041-49);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5m2)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表4-13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特性 | 污染防止措施 |
1 | 废机油 | HW08 | 900-249-08 | 0.01 | 设备维修保养 | 液态 | 基础油、添加剂、水分等 | 重金属、硫磷氮化合物等 | 月/次 | 有毒有害 | 设置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废含油棉纱手套 | HW49 | 900-041-49 | 0.005 | 固态 | 棉纱基础油、水分等 |
表4-14营运期危废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 贮存场所(设施)名称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占地面积 | 贮存方式 | 贮存 能力 | 贮存 周期 |
1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废机油 | HW08 | 900-249-08 | 5m2 | 桶装 | 0.1t/a | 1年 |
2 | 废含油棉纱手套 | HW49 | 900-041-49 |
(1)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本项目拟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分类暂存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0-10cm/s),防止二次污染;危废暂存间泄露物、冲洗水经裙脚、围堰等设施收集后,桶装或罐装后与库内废物一起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至危险固废处置单位。
(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
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采用以下措施:
1)各类危险废物应分别分类用容器装好后临时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做到防雨、防腐、防渗。
3)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地面全部防渗,并设置地沟,地沟内也进行防渗处理。确保泄漏物可暂存于地沟内并重新收集后送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上述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公司需委派专人负责,各种废物的储存容器都有很好的密封性,危废临时储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安全可靠,不会受到风雨侵蚀,可有效地防止了临时存放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外运至处置单位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种废物填写一份联单),****公司公章,经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三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第四联交接收单位,****生态环境局。
2)废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3)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按照所在城市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4)危险废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5)一旦发生废物泄漏事故,公司和废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措施合理可行,有效地防止了固体废物的逸散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项目运营期原材料转运车辆运输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原材料(隧道洞渣)由隧道施工单位运输车辆直接送至本项目生产厂区内,途经的路线为G348国道,运输线路距离约为5.0km。
运输车辆在经过村民聚集点附近道路时会对村民点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噪声影响以及与道路接触时产生的扬尘影响;噪声影响主要为原料运输过程产生;针对汽车运输产生的噪声,要求运输单位控制车辆的行驶速度,文明行驶,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早晨6:00时间段运输砂石料,途经村庄时禁止鸣笛;针对运输时产生的道路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上路时对车轮进行冲洗,避免携带泥沙上路;使用篷布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防止物料撒落。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原则。
(1)源头控制措施
①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②对工艺、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2)分区防控措施
将全厂按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本环评建议,项目各区域分区措施如下:
表4-15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汇总表
防渗类型 | 区域 | 要求防渗措施 |
简单防渗区 | 生产区、办公生活区 | 防渗混凝土 |
一般防渗区 | 废水收集池、化粪池、车辆冲洗区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重点防渗区 | 危废暂存间 | 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0-10cm/s |
5.环境风险影响
风险事故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所酿成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后果十分严重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使用的设备均为用电设备;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的环境风险以及油类物质外泄造成的环境风险。
5.1风险潜势初判
环境风险潜势: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的概化分析表达,是基于建设项目涉及到的物质和工艺系统危险性及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的综合表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油类物质,场内不储存柴油。(废机油最大存在量0.01t)。
表4-16企业所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与其临界量统计汇总表
名称 | 最大存在总量(t) | 临界量(t) | 是否超临界量 | 最大存在总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 |
油类物质(废机油) | 0.01t | 2500 | 否 | 0.000004 |
通过计算可知Q=0.000004<1,因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5.2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要求,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依据见表4-16。
表4-16评价工作级别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 IV、IV+ | III | II | I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经、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
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因此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定为简单分析。
(1)风险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本项目为砂石加工项目,从其物理化学性质来看,这些原材料均无毒、无害,不会对环境敏感目标带来严重危害,造成环境污染;生产工艺为物理加工工艺,故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项目生产特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类型如下:
1)废水事故排放:由于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损坏、故障导致废水外泄进入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水污染事故;
2)油类物质泄漏污染环境事故。
(2)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提高认识、完善制度、严格检查,加强技术培训,提**全意识,提高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
2)保障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若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停产,切断排放源,设置围堰,防止废水泄漏,排入附近地表水。
3)加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泵类设备的维护,做到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事故隐患,确保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泵类设备正常运行;开、停、检修要有预案,有严密周全的计划,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4)油类物质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雨、防渗、防漏措施;
②危废暂存间是存在环境风险的关键地点,设置专人监管,并制定监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监控检查,监控检查信息要及时分析、整理、反馈、归档。
③危废间应根据环评提出的要求采取严格防渗、防腐蚀措施。
5.3事故应急救援保障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为: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组织调度与培训,确保救援组织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作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防护用品,检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况;
3)定期组织应急处置训练和学习,每年演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应急处置能力;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处置常识教育;
5)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每月定期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
5.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综上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废水事故排放和油类物质外泄的风险事故。在采取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科学完整的应急计划,落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可靠,因此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6.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
6.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服务期满后大气污染主要为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项目拆除期扬尘主要来源于:①旧建筑物的拆除、建筑垃圾的拉运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污染;②产生的建筑垃圾,如运输、装车不当,可能造成泄露,产生扬尘污染;③拆迁中堆放的建筑垃圾在风力作业下会产生扬尘污染。拆迁中扬尘的大小因现场工作条件、施工阶段、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节、土质及天气条件不同而差异较大。原有建筑物拆除扬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抑尘,遇大风天气将对拆除区四周的敏感点造成粉尘污染。
为防止拆除过程的扬尘污染,评价要求采取以下防尘措施:
①拆迁工地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前应先对拆除建筑物外露部分进行循序浇湿处理;
②拆除工程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并采取洒水降尘或喷雾降尘措施,废弃物及时覆盖或清运,严禁开放式拆除;
③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拆除作业,并加大洒水频次。
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车辆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导致二次扬尘。
采取以上抑尘措施后,可有效减小拆迁扬尘对周围敏感点居民的影响。
6.2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筑物主要为活动板房、钢结构生产车间、堆场、沉淀池,其结构主要为轻钢结构及混凝土地面,拆除产生的固废成分主要为水泥、管材、土渣等。拆除垃圾中可利用的要充分利用,例如钢筋等,尽量回收重新利用,不能回用的清运西香高速TJ5标段弃渣场堆存。
综上所述,拆除施工单位如能按上述环评要求进行,其拆除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能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项目的拆除,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施工现场设立工序、分区标志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
6.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满后环评要求对场地内建筑拆除后进行平整,对裸露地表进行覆土,恢复耕地,随着生态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的实施,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改善;通过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保护对策,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减缓的,总体看来生态恢复后,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复垦措施
场地拆除完成后,须对场地进行复垦和生态恢复,本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向为旱地,本次评价复垦措施要求如下:
(1)复垦原则
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原则;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原则。
(2)复垦范围
临建设施占地复垦,****工厂全部用地,在工程完工后要进行复垦。
(3)复垦标准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复垦方向为旱地,要求的标准如下:
①拟损毁地块复垦为旱地的基本条件:复垦地块的周边有灌溉水源作为保证,拟复垦为旱地的区域与周边旱地相邻,能够有效利用周边的灌溉与排水设施和路网,同时,必须要有充足的表土**用于回填。
②规模要求:田块方向应满足在耕作长度方向上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要求,尽量顺等高线方向布置。
③平整度要求:平整后地面坡度≤15°,田面平整要按照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削高填洼,平整土地,满足旱地耕作要求。
④土壤理化性质要求:土壤质地为砂质壤土至壤质粘土,表层土壤大于10mm的碎屑物比例小于10%,土壤容重≤1.45g/cm3;通过土地翻耕和表土回填覆土后确保旱地的土体厚度≥40cm,耕作层土壤pH值范围控制在6.5-8.5范围之内,砾石含量≤20%;土壤有机质含量≥0.6%。
⑤土壤培肥和生产力水平:通过3年培肥,土壤肥力达到或超过周边旱地的肥力水平,5年后生产力达到周边地区同等或超过土地利用类型水平。
(4)复垦措施
对临建设施进行拆除,将拆除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表面不得有砼块、钢筋等硬质物存在,清理完毕经检查合格后,利用推土机、耕地机械或挖掘机等将表面被压实的土壤翻松整平,统一整**翻松,翻松整平经检查符合要求后,利用本项目施工期送至西香高速TJ5标段弃渣场堆存的剥离表土及具有肥力的土壤层用作复垦,将拉运的符合要求的耕植土均匀散布覆盖在表面,厚度必须符合要求。
复垦后的土地缺乏必要的营养元素和有机质,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土壤改良和培肥,如施加有机肥、无机肥、或种植豆科植物等措施增加土壤有机质和氮磷钾等营养元素。
7.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63.58万元,占总投资21.19%。各环保设施组成及投资估算详见下表4-17。
表4-17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万元)
时段 | 项目 | 环保措施 | 投资额 |
施工期 | 废水治理 | 施工废水 | 设置一个3m3的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 0.1 |
生活污水 | 设置1个化粪池(10m3)收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使用 | 0.2 |
废气治理 | 扬尘 | 文明施工,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凡运送材料的车辆,都应用蓬布或塑料布覆盖或采取密封措施 | 0.2 |
固废治理 | 施工垃圾 | 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运至西香高速TJ5标段弃渣场堆存 | 0.3 |
生活垃圾 | 设置垃圾袋收集垃圾箱,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0.03 |
噪声治理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严格限速、限载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 | 0.2 |
营运期 | 废水治理 | 生活污水 | 设置2个化粪池(其中1个施工期已经设置,容积20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 1.5 |
生产废水 | 设置废水收集管道,收集至废水收集池(1个300m3)+废水浓密罐(2个,每个80m3)+板框压滤机(2台,每台处理规模100m3)处理后进入**池(1个1500m3),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 | 46.5 |
废气治理 | 破碎、筛分粉尘 | 生产区采取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设计,给料机上料后洒水保持原料湿润;根据项目特点项目破碎采取设置喷淋装置降尘,振动筛分工序采取加水冲洗筛分;在给料机区域、颚式破碎机区域、圆锥破碎机区域、制砂机(冲击破)区域分别设置1套喷淋抑尘装置(共4套喷淋抑尘装置),在仅留进出口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 | 3.0(封闭式生产区工程计入工程投资) |
车辆运输动力起尘 | ①对项目区运输道路地面进行硬化,每天进行不低于3次洒水降尘,定期维护厂区道路地面;②车辆成品运输过程,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不得超重、超载;③设置车辆轮胎冲洗区域,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以此减少车辆运输时携带泥沙产生的扬尘 | 1.5 |
堆场粉尘 | ①原料堆存于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车间内;②在车间四周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进行喷雾抑尘,在进出口处设置2台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 | 0.5(封闭式生产区工程计入工程投资) |
给料机及输送带粉尘 | 项目输送带设置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采用湿法作业,即在每个工序均设置喷淋设备,同时传送带密闭遮盖 |
固废治理 | 泥饼 | 在板框压滤机下方设置暂存点临时堆存,当日生产工作结束后,通过运载车辆将泥饼清运至西香高速TJ5标段弃渣场堆存 | 5.5 |
生活垃圾 | 设置垃圾袋收集垃圾箱,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0.05 |
絮凝剂废包装袋 | 为废弃塑料制品,集中收集****回收站回收处置 | / |
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 | 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5m2)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1.5 |
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时间,夜间禁止进行作业;将颚式破碎机和圆锥破碎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熟悉各设备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使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转;要求运输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禁止鸣笛 | 0.5 |
地下水治理 | ①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对重点防渗区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0-10cm/s; ②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废水收集池、车辆冲洗区、化粪池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防渗混凝土进行硬化,应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主要为:生产区、办公生活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 2.0 |
土地复垦 | 编制复垦方案,服务期满后,拆除现有建筑物,平整场地,覆土恢复建设之前的土地现状,达到耕种要求 | 计入总体投资,不计入环保投资 |
合计 | 63.58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破碎、筛分粉尘 | TSP | 生产区采取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设计,给料机上料后洒水保持原料湿润;根据项目特点项目破碎采取设置喷淋装置降尘,振动筛分工序采取加水冲洗筛分;在给料机区域、颚式破碎机区域、圆锥破碎机区域、制砂机(冲击破)区域分别设置1套喷淋抑尘装置(共4套喷淋抑尘装置),在仅留进出口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车辆运输动力起尘 | ①对项目区运输道路地面进行硬化,每天进行不低于3次洒水降尘,定期维护厂区道路地面;②车辆成品运输过程,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不得超重、超载;③设置车辆轮胎冲洗区域,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以此减少车辆运输时携带泥沙产生的扬尘 |
堆场粉尘 | ①原料堆存于仅保留车辆进出口的封闭车间内;②在车间四周设置1套喷雾抑尘装置进行喷雾抑尘,在进出口处设置2台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 |
给料机及输送带粉尘 | 项目输送带设置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采用湿法作业,即在每个工序均设置喷淋设备,同时传送带密闭遮盖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NH3、BOD5 | 由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 废水不外排 |
生产废水 | SS、石油类等 | 设置废水收集管道,收集至废水收集池(1个300m3)+废水浓密罐(2个,每个80m3)+板框压滤机(2台,每台处理规模100m3)处理后进入**池(1个1500m3),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 |
声环境 | 进出车辆噪声 | 噪声 | 进出车辆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设备噪声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破碎机等机械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对高噪声设备修建封闭围挡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1)泥饼 在板框压滤机下方设置暂存点临时堆存,当日生产工作结束后,通过运载车辆将泥饼清运至西香高速TJ5标段弃渣场堆存。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收集垃圾箱,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絮凝剂废包装袋 为废弃塑料制品,集中收集****回收站回收处。 (4)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5m2)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原则。 ①分区防治措施 将本项目场地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 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废水收集池、车辆冲洗区、化粪池;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生产区、办公生活区。 ②采取措施 对重点防渗区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防渗系数K≤10-10cm/s。对一般防渗区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防渗混凝土进行硬化,应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对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施工期间会对该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短暂的影响,如建筑材料堆放的临时占地,基础工程开挖、填土方作业带来的一定程度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清理的表土送至西香高速TJ5标段弃渣场堆存,采用编织土袋拦挡,作为后期复垦备用土料,其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影响随之消失;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水土流失。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提高认识、完善制度、严格检查,加强技术培训,提**全意识,提高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 2)保障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若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停产,切断排放源,禁止外排。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建设(生活)或其它活动中产生污染危害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提高项目运营后的环境质量,将本项目的环境管理作为其日后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1)环境管理目的 通过制订系统的、科学的环境管理计划,使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按照工程设计及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防治或减缓措施,在该建设项目的营运中逐步得到落实,从而做到使本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对地表水、声环境、环境空气等环境要素的负面影响降低到相应法规与标准要求的限值之内,促使该项目的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小组:建设单位派有1名人员负责全厂区的环保管理,制定了年度监测计划和环保措施计划,制定了厂区环保有关条例、规章等;派有1名具有一定环境方面知识的人员负责厂区内环保计划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保证本项目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及时得到清运,保证厂区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厂界噪声达标等,并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建设单位定期对环境保护人员进行培训。 (3)本项目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工作 建议项目管理者采取如下措施: ①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从上到下建立起环境目标责任制,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规范系统的运行管理。 ②建立和完善包括岗位责任制和环境管理规程在内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分岗操作规程。 ③聘请有经验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完成后应予以考核,确保及格才能上岗工作。 (4)运营期的环境管理 对本项目运营期各生产工序、生产环节,尤其是无组织排放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和岗位人员操作计划,杜绝跑、冒、滴、漏,合理有效利用**、能源,使污染物排放降到最低限度,并不断完善其管理规定。
六、结论 ****小高山砂石加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评价认为,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TSP | / | / | / | 11.652t/a | / | 11.652t/a | +11.652t/a | 废水 | COD | / | / | / | / | / | / | / | NH3-N | / | / | / | / | / | / | / | BOD5 | / | / | / | / | / | /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 | / | / | 1.575t/a | / | 1.575t/a | +1.575t/a | 泥饼 | / | / | / | 1440.0t/a | / | 1440.0t/a | +1440.0t/a | 絮凝剂废包装袋 | / | / | / | 0.01t/a | / | 0.01t/a | +0.01t/a | 危险废物 | 废机油 | / | / | / | 0.01t/a | / | 0.01t/a | +0.01t/a | 废含油棉纱手套 | / | / | / | 0.005t/a | / | 0.005t/a | +0.005 | 注:⑥ = ① + ③ + ④ - ⑤;⑦ = ⑥ - ①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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