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官方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401,830.00元 | |||||||||||
最高限价:****8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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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且生效后6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要求 5.4项目地点:**市**境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须为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公司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和资质参与投标,****公司的资格授权文件,有可执行本项目业务和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能力; 2.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须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格。按照《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技术领队需参加省级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需提供培训证书或通过考核的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1年,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内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官方网站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竞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交易中心****中心栏目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竞竞争性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中心栏目内下载或竞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时间)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时间)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cn/,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竞竞争性磋商文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省**息州大道与息寨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138****625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省郑****开发区电厂路70号2号楼22层770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134****2616(办)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134****2616(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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