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8、项目验收确认 中标社会资本单位按照《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 8、项目验收确认 中标社会资本单位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县被征收 (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2023 年更新)的通知》 (新政发[2023]2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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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五章合同格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4.按照《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 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 、《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 4.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县被征收 (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2023 年更新)的通知》 (新政发[2023]2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czggzy/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址:**县**镇养利路473号
电话:0771-****630
2.招标代理机构:****
3.地址:**市**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时代中心B座2220室
电话:0771-****574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