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荣新建原辅材料中转库项目
施工许可证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 | 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众荣新建原辅材料中转库项目 | ||
建设地址 | 乌鲁木齐市甘(略)(工业区)1006号 | ||
建设规模 | (略)米 | ||
合同工期 | (略) | 合同价格 | 942.3万元 |
参建单位
勘察单位 | 新疆时代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苏相林 |
设计单位 | 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刘良贞 |
施工单位 | 新疆西(略) | 项目负责人 | 丛佳文 |
监理单位 | 宁夏重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罗银强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项目经理 | ||
备注: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略),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略),建设单位应当(略)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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