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1. 招标条件
******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安全材料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我公司中标项目为******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项目)。项目位于**县容美镇,拟建设****庄片区:中心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油站和唐家铺片区:**县武****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53.78亩,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约70.93亩,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县武****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225.4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安全材料(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生产许可证(生产商)、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4、供应商简介: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实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根据工程需求,确保物资质量及售后服务。
3.5、投标人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制作,不得随意删减内容,否则按照形式评审不符合标准,符合性检查不通过处理。
3.6、在以下网址中看到公开招标信息并满足投标条件的供应商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PMS/)
3.7本次招标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于2023年 9 月 13 日11:00时至2023年 9 月 23 日11:00时 ,与****招标联系人联系,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转账),售后不退。
4.2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项目安全材料标书款 。(应先在平台上点击 参与 ,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汇款单位、拟参与的招标编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
账户名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3********100****83581
开 户 行:****银行**县支行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3日11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包件。
5.4****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0月03日11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项目安全材料投标保证金 。****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账户)。
账户名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3********100****83581
开 户 行:****银行**县支行
6. 发布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省**市**县容美镇
售标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188****8372
售标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5****5782
电子邮箱:****@qq.com(柏女士,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188****8372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5****5782
电子邮箱:****@qq.com(杨立峰,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物资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6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剩余27%在90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以下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统筹办理支付。
打 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6个月;()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约定可支付40%的12个月银****银行产品,贴息由乙方承担,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6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 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省**市**县容美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85****5782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203********100****83581
******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2023 年 09 月 13 日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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