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取水头部水源地保护工程丁坝维修加高加固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取水头部水源地保护工程丁坝维修加高加固项目总承包(EPC) ****审批局 以 句行审投资【2022】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区世业洲右汊左岸Y1丁坝和Y2丁坝之间;
2.2.2 建设规模:Y1丁坝加高厚度1m,长约550m,加固长沿轴线方向约640m;Y2丁坝加固长沿轴线方向约 357m;
2.2.3 合同估算价:9314.66万元;
2.2.4 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 年 11 月 1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 12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 4 月 29 日
2.2 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辅助专业工程(如测量、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航标配布报告编制、试运行一年后建筑物状况技术评价分析报告、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中心的审核)、专项图纸的完成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等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所有设计文件中不允许有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深度进行,同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且限额设计。
2、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图图纸为准,编制限额设计的施工图预算);包括但不仅限于维修加固工程、航标工程、临时工程、竣工验收等和本工程相关的建设项目工作。项目招标结束后如发包人不启动项目,承包人不得要求补偿任何费用;发包人不启动项目中部分内容时,相关项目工程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3、质量目标:设计须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发包人要求(限额设计),同时所有设计内容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或审图。设计单位在项目启动后应与施工单位紧密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设计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限额设计要求。
4、造价控制:限额设计估算>审定的设计概算>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不超过中标价)>项目结算*中标下浮率。
备注: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及等级
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水运行业(航道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①**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A)一级注册建造师(**与航道工程),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B)水运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应同时满足第(7)项相应的资质和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
(6)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
(A)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与本次该在建工程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交/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E)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7)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水运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2)施工负责人:具有**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3)专职安全员2名: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8)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投标企业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航道等级、单项合同金额、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B)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航道等级、单项合同金额、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C)设计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航道等级、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航道等级、单项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航道等级、单项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航道等级、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②投标企业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资格审查依据。③如提供的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的,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 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其他必要条件 :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劳动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劳动聘用合同。
5.其他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8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市公共**交易平台 。
4.3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0月17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 7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0 分 工程业绩: 10 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8分) | 工程总承包费最高限价为9314.66万元(其中设计费 420万元,**工程费8894.66万元),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费和各分项费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 2、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F=68, E1=0.2,E2=0.1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1.0分) | |||
报价说明: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20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实施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7分) | 1.工程所在河段的河床演变、航道条件和碍航特性等分析把握到位。 2.工程总体设计方案、结构方案、施工工艺和动态管理措施合理。 3. 工程方案与航道之间的关系把握到位,分析深入,结论正确的。 4.本阶段设计应与航道工程规划相适应,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及方案,方案可行、措施得当。 5. 本项目工程区域航道整治建筑物技术状况跟踪分析准确,结论可靠。 6. 信息模型(BIM)技术使用恰当。 | |||
3.通航安全方案及措施(1分) | 对工程通航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模型试验方案(3分) | 利用模型试验手段对本工程实施后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分析的程度及结论进行评分。 | |||
5.施工方案与措施(1分) | 对主要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总体安排和总平面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7.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8.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1) | 对总施工工期、工程进度网络、关键节点、工序衔接、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 | |||
9.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体系(2分) | 对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 | ||||
7.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外)还需配备: (1)项目总工1名:具有水运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水运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0分。 (2)安全员2名: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备注:1、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3年6月、7月、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 2、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否则不得分。 | |||
4 | 工程业绩(10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6分) | 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 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1、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航道等级、单项合同金额、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2、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航道等级、单项合同金额、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3、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航道等级、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 注:1、如提供的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的,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 |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4分) | 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得2分。 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得1分。 2018年1月1日(含)以来,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的航道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得1分。 (1、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航道等级、单项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2、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航道等级、单项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内容为准。3、设计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航道等级、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②如提供的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的,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 |||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工程业绩得分等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名,则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组织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项目管理组织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定标人候选人。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评选出总分得分前7名进入定标候选人名单。
定标程序
1、评标: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为7家(总投标人数不足7家时按实际投标家数)。
2、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起10日内,****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3、定标: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定标工作由****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单位人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他人员从相关部门和单位中抽取,成员库****委员会抽取人数的3- 5 倍。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委员会的,****委员会组长。
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相关负责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票决定标法,****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记名投票计分法,****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 N 分,其次 N-1 分,以此类推(N 一般不超过5,排名N以后得0分), 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N=5。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委员会对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定标因素
****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
(1)企业资质等级、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
1)具备**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优于资质低的企业;
2)做过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做过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①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整治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多的优于其他企业。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航道等级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提供的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的,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航道等级I级或船舶吨级3000t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航道整治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多的优于其他企业。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金额、航道等级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提供的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的,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获得各种荣誉: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航道工程类项目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大奖”等国家级获奖多的优于其他企业。(时间以证书日期为准);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航道工程类项目获****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多的优于其他企业。(时间以证书日期为准)。
3****运输部2022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信用评价为AA的优于其****运输部信用评价网站截图)。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信用等级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准。
(3)企业财务状况:
联合体牵头人的近3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低的优于平均资产负债率高的(提供2020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4)工期提前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工期,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人承诺工期提前时间多的优于工期提前时间少的;如果中标人在具体实施时达不到投标人承诺的工期提前时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5)确保工期提前的技术组织措施: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人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提前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且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技术组织措施。
以上证明材料,请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携带至定标会场。
如定标环节的拟定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本次开标无需提供定标方案;符合要求的定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因素编制定标方案,在定标阶段现场提交。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8.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 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
注:
1.选择采用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在我市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中推行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3】34 号)。****银行保函、保险、担保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号)。
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3.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5.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6. 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7.选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保险、担保等形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相关交纳凭证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标书中。
8.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10.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0.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0.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 地址:**市华**路2-1号
邮编:212400 邮编:212400
联系人: 冷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11-****5521 电话: 0511-****2312
11.2相关部门:
****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交易中心 ****运输局 /****住建局****管理科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2011 联系电话: 0511-****5527/0511-****2100
11.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公司http://ggzy.****.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n/Hom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