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峡乡人才公寓改造工程
**** |
石峡乡人才公寓改造工程 |
是 |
**** |
工程造价咨询 |
5个工作日 |
2023-09-13 09:00:00 |
投资额(¥571071.75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计取方式:服务费用采取基本付费加审减付费的方式计算确定。1基本付费按送审金额分段累进计费,计算公式为基本付费额=∑项目送审投资额(分段金额)×基本付费费率,具体如下:1.1.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送审额的2.4‰计算确定;1.2.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以下的的,按送审额的2.1‰计算确定;1.3.项目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的,按送审额的1.8‰计算确定;1.4.项目送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的,按送审额的1.5‰计算确定;1.5.项目送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含)的,按送审额的1.2‰计算确定;1.6.项目送审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含)的,按送审额的0.9‰计算确定;1.7.项目送审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按送审额的0.6‰计算确定; 2审减付费额按送审金额所在档计费,具体如下:2.1.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审减额的1.2%计算确定; 2.2.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以下的,按审减额的1.08%计算确定;2.3.项目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的,按审减额的0.96%计算确定; 2.4.项目送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的,按审减额的0.84%计算确定; 2.5.项目送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含)的,按审减额的0.72%计算确定; 2.6.项目送审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含)的,按审减额的0.66%计算确定;2.7项目送审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按审减额的0.6%计算确定; 总价下浮调整、暂列金等非技术原因形成的费用扣减不计入核减计费基数。 |
3(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随机抽取 |
**** |
**省**市**区上**铺街66号1栋15层1510号 |
****(登录后查看) |
****(登录后查看)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