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81]HYG[CS]****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新旧街****商场片区)项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8 08:30:00,更正为:2023-09-21 15: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9-18 08:30:00,更正为:2023-09-21 15:00:00。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0090,更正为:139****099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39****0090,更正为:139****0990。
1、原商务部分评分项评分
2.工期承诺 | 3.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承诺: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65天的基础上每提前5天得1分,满分3分,未注明工期或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
现更正为:
2.工期承诺 | 3.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承诺: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80天的基础上每提前5天得1分,满分3分,未注明工期或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第三条商务条件中的第6点,合同支付方式为: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等工程量部分)的80%支付,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后7天内审核,并在签发月付款凭证后14天内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有权终审单位审核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3、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在验收合格满十二个月后的30天内结清,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现更正为: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签定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有权终审单位审核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4、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在验收合格满十二个月后的7天内结清,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3、以本次公告上传的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4日
无
名称:****
地址:**市**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159****0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人民路7号宏林世纪城5幢A210沿街二楼
联系方式:139****099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茂英
电话:139****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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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