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闽发改备[2023]J080061号、闽发改备[2023]J100038号 、闽发改备[2023]J010116号、闽发改备[2023]J010114号、闽发改备[2023]J100035号、闽发改备[2023]J010117号、闽发改备[2023]J100037号、闽发改备[2023]J100036号、闽发改备[2023]J010113号、闽发改备[2023]J060046号、闽发改备[2023]J020144号、闽发改备[2023]J100039号、闽发改备[2023]J010115号、闽发改备[2023]J010112号、闽发改备[2023]J1000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成后可同时为金涵乡政府、**市总工会等15处停车场提供充电服务。1)**市赤溪茶博园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租用**天山茶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停车场21个规划停车位,**2台180kw双枪直流充电桩、 17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21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2)**市东湖新村5号楼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租用东湖新村停车场3个规划停车位**3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3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3)**市安居小区北侧(二期)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安居小区停车场10个规划停车位扩建1组480kw1拖8直流充电桩、2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10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4)**市湖滨社区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湖滨社区停车场2个规划停车位扩建建1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2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5)**市金涵乡政府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金涵畲族乡镇府5个规划停车位**1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3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5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6)**市镜**南广场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租用镜**公园停车场12个规划停车位,**3台180kw直流充电桩、6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12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7)**市联通大楼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租用联通公司停车场5个规划停车位**1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3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5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8)**市南岸公园3号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南岸公园3号停车场12个规划停车位**3台180kw直流双枪充电桩、6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12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9)**市南际公园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租用南漈公园停车场5个规划停车位**5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5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10)**市城建智慧停车场运营有限公司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城建智慧停车公司5个规划停车位**5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5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1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个规划停车位**1台60kw直流双枪充电桩,13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15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12)**市总工会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市总工会停车场10个规划停车位,**10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10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13)**县杉洋镇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杉洋运输服务站6个规划停车位**2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2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6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14)**县李墩不锈钢园区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不锈钢园区停车场5个规划停车位,**1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3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5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15)**市福宁路西侧塔**南侧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停车场10个规划停车位,**10台7kw交流充电桩。建成后可同时为10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本招标项目经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为(略)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
用于确(略):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略)元(其中暂列金(略)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略)(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略),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略)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略),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略)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略)师临时执业资格;⑤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略)。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略)( 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有限公司(略)打开。
开标时间 (投标(略)):
开标解密时长:45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略)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略),下同):2023年9月2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略)com/)、**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https://(略)com/)、**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略)com/cn/inde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352100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邮编:(略)
联系人: (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 https://(略)com/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层随行易交易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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