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污泥及药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9月13日,我局拟对《****生活污泥及药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701,传真:0558-****068
地址:**市**区魏武大道东,****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生活污泥及药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华佗镇李孟楼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占地约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包括蚯蚓养殖区、蚯蚓饲料生产车间,蚯蚓粪便粉碎车间、造粒车间、仓库等,购置翻抛机、制肥机发酵槽、水肥一体化、粉碎机、筛分机、烘干机、造粒机等辅助设备,并配套变配电、给排水、消防系统、环保设施以及道路、绿化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置1.5万吨生活污泥及药渣,年产200吨蚯蚓以及4500吨蚯蚓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项目运行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关于防治扬尘规定,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运行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在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分区集气罩收集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在卸料、混合、发酵及堆场产臭区域,设置密闭车间,对车间废气进行负压收集,废气收集经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建设和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
(三)施工期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追肥,不外排。运行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项目生活污泥、中药渣渗滤液经收集后回用于蚯蚓养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蚯蚓养殖调温调湿用水,不外排。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行期固体废物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市****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