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园区临港新材料产业园PPP项目(一期)见证取样检测、常规检测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建设单位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投资27.0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6.08亿元,道路总长6.5km,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30594.26㎡。包括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两部分,拟建景江大道、纬九路、纬十二路等市政道路,****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农贸市场、综合能源补给站和户外广告牌等。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 | 开标地点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7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下浮系数 | 报价:50.0000;单位:%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宋真;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1438;身份证号:****2619******7918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东部产业**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张村-南玉铁路);2、**市**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检测服务;3、**市巧红路道路工程检测;4、**市太极**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企业诚信分 | 区诚信分:9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下浮系数 | 报价:14.0000;单位:%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272120;身份证号:****2319******4019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中心方舱改造工程;2、**市**区铝铸造和铝精密加工专业园(一期)PPP 项目—美莲路(良信路-美泉路)、八鲤路**线(良信路-美泉路)、 美泉路(八鲤路**线-那逻路)、那逻路(良信路-美泉路) 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专项质量检测(除独立项外)合同;3、**至**港公路(**六景至**段)**南、****加油站工程;4、林里桥家园21#、22#楼(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规划二路(**路-**路)工程常规检测 |
企业诚信分 | 区诚信分:9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建测建设****公司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下浮系数 | 报价:45.0000;单位:%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余强;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2915;身份证号:****2419******5718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县易地扶贫搬****交易中心A地块、B地块(二期)工程检测;2、**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公益性工程、**工程(见证取样、专项检测);3、绿港﹒**产业城(一期)工程质量检测;4、金桥市场三期项目;5、2021年大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富康小苑1号楼工程检测服务;6、都安县唐元悦府一期工程(1);7、**壮****设计院望州路300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
企业诚信分 | 区诚信分:95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0771-****532 |
投诉受理部门 | ****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