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略)
二、项目名称:
(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2 # 楼 11(略)
成交金额:柒拾叁万壹仟柒佰叁拾玖元壹角玖分/年(¥(略).19 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按采购人指定要求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餐,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等。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顾芹、崔小宝、黄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10976元。代理服务费按照(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磋商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略)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日期:(略)
3.磋商日期:(略)
4.资格能力条件:(略)
5.业绩:(略)
6.信誉(荣誉获奖):(略)
7.项目负责人:(略)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略)
**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略)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略)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略)文件(略)项目(略)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pdf
3.业绩业绩.pdf
4.信誉信誉.pdf
5.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6.中小(略)中小企业声明函.pdf